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444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bill411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0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小说][分享] 千万不要太爱一个人
千万不要太爱一个人,会被他牵着鼻子走,动辄方寸大乱,如被魔杖点中,完完全全不能自已。从此,你没有自己的思想,没有自己的喜怒哀乐,你以他为中心,跟他在一起时,他就是整个世界;不跟他在一起时,世界就是他。
太爱一个人,会无原则地容忍他,慢慢地他习惯于这种纵容,无视你为他的付出,甚至会觉得你很烦、太没个性,甚至开始轻视、怠慢、不尊重你……

太爱一个人,你无异于一支蜡烛,奋不顾身地燃烧,只为求得一时的光与热。待蜡烛燃尽,你什么都没有了。而对方只是一根手电筒,他可以不断放入新电池,永远保持活力。

太爱一个人,他会习惯你对他的好而忘了自己也应该付出,忘了你一样需要得到同等的回报———他完全被你宠坏了。不要以为你爱对方十分他也会爱你十分,爱是不讲理由的,所以很多时候,爱也是不平等的。

不,不要爱一个人爱得浑然忘却自我。那样全身心的爱只应该出现在小说里,这个社会越来越不欢迎不顾一切的爱。给他呼吸的空间,也给自己留个余地———飞蛾扑火般的爱情,正在进行时固然让人觉得壮美,但若它成为过去时,你如何收拾那一地的狼藉?投入那么多,你能否面对那惨重的损失?

所以,爱一个人不要爱到十分,八分就已经足够了。剩下的两分,用来爱自己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5-01-14 08:37 |
Ivon 会员卡 葫芦墩家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个人商品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验证会员
级别: 荣誉会员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鲜花 x1423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bill411于2005-01-14 08:37发表的 千万不要太爱一个人:
千万不要太爱一个人,会被他牵着鼻子走,动辄方寸大乱,如被魔杖点中,完完全全不能自已。从此,你没有自己的思想,没有自己的喜怒哀乐,你以他为中心,跟他在一起时,他就是整个世界;不跟他在一起时,世界就是他。
太爱一个人,会无原则地容忍他,慢慢地他习惯于这种纵容,无视你为他的付出,甚至会觉得你很烦、太没个性,甚至开始轻视、怠慢、不尊重你……

太爱一个人,你无异于一支蜡烛,奋不顾身地燃烧,只为求得一时的光与热。待蜡烛燃尽,你什么都没有了。而对方只是一根手电筒,他可以不断放入新电池,永远保持活力。

.......
如果被牵着鼻子走
不会学到很多的东西啦
但是凡事都是要靠自己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7-11 21:48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846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