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735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88988128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棒球][心得] 恭喜小曹找到出陆...
曹锦辉认身价高 伺赴大陆发展http://tw.rd.yahoo.com/referurl/news/logo/cna//...ttp://www.cna.com.tw/][/url] 更新日期:2010/02/10 20:39

(中央社记者陈静萍台北县10日电)板检侦办打假球案,前兄弟象投手曹锦辉虽获不起诉处分,但处分书说,球队开出价码不符曹锦辉期待,一直等待赴大陆打球机会,数度与林秉文同赴澳门及大陆筹组球队事宜。

不起诉处分书中表示,曹锦辉于民国97年底返国后,即到处找寻赚钱及打球的机会,98年初因兄弟象开出价码及保障合约与曹锦辉设想的有所出入,因此迟迟不愿与象队签约。

后来经好友黄俊中介绍,曹锦辉与有能力「绑球」的绰号「流氓」林秉文认识,当时林秉文有意至大陆筹组球队打球,透过球员经纪人林浚宇找球员签约。

不起诉处分书中还提到,曹锦辉认为赴大陆打球有保障合约6年,且年薪高出象队所开出条件甚多,一直在等待赴大陆打球机会,与林秉文数度一同至澳门及大陆办理筹组球队事宜。

检方指出,约在98年2、3月间,曹锦辉数度与黄俊中等人邀集林秉文到台北市的各大酒店喝酒玩乐,曹锦辉每次均带1或2名酒店小组出场进行性交易,钟点费、出场费及性交易都由林秉文负担。

不起诉处分书指出,在得知林秉文可绑球员打放水球后,曹锦辉还主动询问林秉文若打假球,每场比赛可拿多少钱,林秉文答称先发投手每场假球代价为新台币100万元或150万元。

曹锦辉问林秉文可否先给100万元,且要求知道放水打假球场次,同时要林秉文必须额外下注200万元,让自己除可以拿放水球款项外,亦可赢得下注金。

但林秉文因涉及97年米迪亚暴龙队打假球案仍在法院审理中,不敢允诺。990210
******************************
好好的球星现在为了"自己"的前途想赴大陆打球
如果成功的话
该不会以后替假球学弟找到一条出路吧,毕竟会被锁定的对象也要有一定的实力
像是黄金战士也可能在演艺圈找到第二春
小曹想替假球学弟拓荒大陆
看来周星驰的电影那个精英社的社长就算打输了也能拍x级片的演员
还真的不是虚构的
难道这些梦幻级的职棒明星真的只能用这样的方式帮学弟拓荒吗?
相较于廖敏雄目前的遭遇,我觉得台湾的球迷已经对这些球星很不错了
为什要用这种方式去大陆拓荒呢?
难道小曹不知道大陆的实力也逐渐不错了吗?
难道小曹不知道大陆的网民也消息灵通吗?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2-23 22:21 |
ㄚ超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鲜花 x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应该还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吧
祇是他自己希望可以去大陆打球而已
不过~
他也只剩下那边可以去~~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2-24 11:52 |
豪仔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头衔:Evolution~        Evolution~       
版主
级别: 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休闲哈啦, 数位影视
推文 x89 鲜花 x124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他干脆归化大陆国籍可能会比较快点
林某要去大陆组队还不就是要像米迪亚那样可以整队操控
既然是打假球 当然薪水可以给他很多 几年合约根本是幌子
反正他只剩球速还可以 回不了MLB 当然想再捞一笔
最后选择加入象队 还不是一样丢假的
会有那么多巧合和那么多合理的理由吗?!
而"剪掉"查了那么多却查不到对价关系 就这样不起诉了

拿钱不行 玩女人就没事是吧...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2-24 22:50 |
wrrty159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因该是被唬的,要是有那么好早就去大陆打球的
都是一些假的风声,他太不珍惜自己了犯了那么大的错误
不然他还可以打好几年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2-27 12:26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626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