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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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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之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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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宪法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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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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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10-02-06 19:12 |
fe_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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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资讯权之法律有 行程法44 政府资讯公开法 之类的
当法律已有明文规定请求并给予司法救济途径
还需要以宪法加强保障基本权利吗??
我看汤德宗老师的文章-- 是赞成入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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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答覆
明天我路更远
马蹄成了蝴蝶
弯弓射箭,走过绿林
我是那上应考而不读书的书生
来洛阳是为求看你的倒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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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10-02-14 00:57 |
春之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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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推论其为基本权?引用何条文?
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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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10-02-14 10:59 |
fe_h
级别: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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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资讯的公开型态有行政机关主动公开及应人民之请求而提供
一.得否由宪法22条解释确立政府资讯请求权为宪法保障之基本权?是否属概括人权条款保障范围?
基本权的客观积极面向-国家应有必要的法律组织程序保障不受侵害等等
主观积极面向-个人得请求国家发展出实现基本权必要的方法之权利尤其是诉诸法院实现其权利
请求权(受益权)要求国家保护或者提供某些事务 ,而国家对于如何履行义务则有其裁量空间
否认资讯请求权为主观权力-资讯公开关乎人民知的权利--由言论自由导出但仅属客观法规范
不具备:1.给付范围明确2.不影响立法权之财政高权3.该给付乃行使自由权不可或缺
(资讯来源管道普遍多元似无必要,向政府给付之范围及财政负担亦不明确)
肯定-个人言论与舆论之形成皆须有健全之资讯管道,在民主体制下行使政治权利,
对国家机关作为做成判断端赖广泛相关资讯作为前提,基本权主要是保护个人
而非客观秩序或集体利益,倘若赋予主观权利比之课予客观法规范上义务,
更能使基本权或得最大实现
二.以政府资讯公开请求权涵摄于概括人权保障还是以修宪途径创设新人权-
鉴于此权利之实质重要性,在不危害权利分力及其他实体权利
人民非有此权利实不足平等参与体现思辩民主且为维系宪政秩序秩序不可或缺者
似可肯认入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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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补充答覆
明天我路更远
马蹄成了蝴蝶
弯弓射箭,走过绿林
我是那上应考而不读书的书生
来洛阳是为求看你的倒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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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10-02-14 19:31 |
春之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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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请求权是去年的司律宪法.
谢谢回覆
......
入宪:
修宪或宪22解释范围?
显然是修宪较好,但WHY?
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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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10-02-14 2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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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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