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49145 个阅读者
投票主题:请简述自己的看法,|你(你)赞成废除死刑吗? 查看投票的会员
1. 赞成. 23 10 票 (9 %)
2. 反对. 234 101 票 (91 %)
 * 对不起,您还未登入,无法参与投票
总共有 111 人参与本次投票 发起于 2010-02-02 10:27

 
<<   1   2   3   4   5  下页 >>(共 18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okchris 手机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鲜花 x4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讨论] 你(你)赞成废除死刑吗?  (请简述自己的看法)
这问题并非2分法,因此请简述自己的看法。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10-02-02 10:27 |
pei321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8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不管犯什罪都不会死
不会让人有"释"无恐吗?
犯人有人权
那被加害的人怎么办? 表情


机会稍纵即逝
不要说不给你机会
只要你用心   就会发现机会就在你身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2-02 10:41 |
samuel9877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鲜花 x23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个人也持反对意见
因为
现在台湾的法制
还无法实行抗衡废除死刑后的重担
再加上
还有假释的法规
虽然说将执行终生劳役
但是还是有很多法规可以与之抗衡
否则就不会有人败诉后
还要上诉

而且留着这些杀人犯
谁人能保证他们不会越狱
如果越狱后
再度犯行
只会造成日后
人心惶惶的过日子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10-02-02 10:58 |
吉他手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5 鲜花 x15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的事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2-02 12:01 |
jayliu31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鲜花 x2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杀人要偿命

杀动物吃动物的人
要不要也偿命?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台湾固网 | Posted:2010-02-02 13:20 |
北北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发文大师奖 创作大师奖 贴图大师奖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5 鲜花 x90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非关「人权」!

当初是阿扁搞的,为了怕贪污被判处死刑而极力鼓吹的


不要问:「自己得到些什么?」应该问:「自己付出过甚么?」
不要问:「自己有甚么信仰?」应该问:「自己有甚么善行?」

如去如来‧来去自如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10-02-02 13:36 |
arsasa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也不赞成~
那些受害者和家属本身的痛
是旁人无法理解的吧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2-02 14:49 |
a86980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4 鲜花 x130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北北 于 2010-02-02 13:36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这非关「人权」!

当初是阿扁搞的,为了怕贪污被判处死刑而极力鼓吹的
应该是陈定南吧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2-02 15:53 |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83 鲜花 x465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变成无期徒刑是浪费国家粮食&税收表情


心若碎了
就把它丢了
换个新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2-02 18:09 |
wgby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23 鲜花 x432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不符合社会人格的~
不用浪费粮食阿~~ 表情


我~要恢复哪年龄时期的我
献花 x0 回到顶端 [9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2-02 19:03 |

<<   1   2   3   4   5  下页 >>(共 18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884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