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注册
忘记密码
搜寻
赞助
赞助本站
数位公仔
纪念T恤
纪念马克杯
广告
刊登广告
广告价格
线上申请刊登
用雅币刊登
免费刊登
目前客户
简讯
简讯说明
购买金币
发送简讯
预约简讯
发送记录
好友通讯
罐头简讯
论命
数位论命馆
免费排盘工具
葫芦墩 优生造命
葫芦墩 八字命书
影音论命(葫芦墩)
影音占卜(葫芦墩)
购买金币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数
周公解梦
星侨线上论命
娱乐
影 像 行 脚
数 位 造 型
数 位 画 廊
心 情 日 记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罗斯方块
四 川 省
猜 数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龙
许 愿 池
万 年 历
经 期 计 算
体 重 测 量
音 乐 点 播
卫 星 地 图
时间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论坛守则
会员等级
会员权限
语法教学
常见问题
最新活动
打工赚雅币
首页
新版首页(全页)
传统首页(全页)
新版首页(选单)
传统首页(选单)
MyChat 数位男女
命理风水
15
星侨五术软体
4
葫芦墩命理网
5
命理问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数
1
姓名学
手面相
易经占卜
1
风水研讨
1
择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无视论塔罗牌
10
修行&武术
1
中医研讨
五术哈啦
1
电脑资讯
13
硬体讨论
5
超频 & 开箱
3
数位生活
2
PDA 讨论
手机讨论区
软体推荐
2
软体讨论
6
Apple 讨论
1
Unix-like
网路&防毒
2
程式设计
网站架设
4
电脑教学资源
生活休闲
14
休闲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国考&法律
7
生活医学
4
运动体育
1
单车讨论
1
钓鱼讨论
6
旅游讨论
4
天文观星
3
摄影分享
8
图片分享
4
数位影视
2
笑话集锦
3
兴趣嗜好
13
文学散文
7
绘图艺术
1
布袋戏
3
动漫画讨论
3
美食天地
6
理财专区
心理测验
1
汽、机车
3
宠物园地
模型&手工艺
4
花卉园艺
魔术方块
独轮车专区
电玩游戏
13
游戏欢乐包
4
CS讨论
8
Steam
3
MineCraft
2
东方Project
英雄联盟LOL
1
单机游戏
2
WebGame
3
线上游戏1
6
线上游戏2
5
电视游乐器
1
掌上型游戏
2
模拟器游戏
1
工商服务
6
虚拟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贩售
二手拍卖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议区
1
站务专区
10
最新活动
活动成果
数位造型
心情日记
个人图库
新人报到练习
论坛问题建议
1
荣会及电子报讨论
-最近版区-
-最近浏览-
»
生活休闲
休闲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国考&法律
生活医学
运动体育
单车讨论
钓鱼讨论
旅游讨论
天文观星
摄影分享
图片分享
数位影视
笑话集锦
»
国考&法律
法律讨论
文苑计划
资料分享
国考精华区
考取&现职甘苦谈
解惑专区
»
解惑专区
»
[民法]--请问 单独行为 VS. 单方行为的区别方法??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9545
个阅读者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azard
级别:
小人物
x0
x32
分享:
▼
x
0
[民法]--请问 单独行为 VS. 单方行为的区别方法??
单独行为跟单方行为请问要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 此文章被azard在2009-12-24 07:36重新编辑 ]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5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x
1
[楼 主]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
2009-12-24 07:31 |
sierfa
级别:
初露锋芒
x0
x322
分享:
▲
▼
嗯,好问题~~~
1.单独行为又称单方行为(王师采用),所以区分的方法就是看文字一不一样。
2.赠与不是单独行为也不是单方行为。因为赠与是契约。
以上简答,敬请指教~~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00 (by tenpage) | 理由:
TKS
虽然你有思想上的自由,但也不能凭藉自己主观的信心来编织客观的结果
x
2
[1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
2009-12-24 09:35 |
hy592
级别:
路人甲
x0
x11
分享:
▲
▼
赠与是为单务契约喔!
x
0
[2 楼]
From:台湾教育部 |
Posted:
2009-12-24 15:21 |
sierfa
级别:
初露锋芒
x0
x322
分享:
▲
▼
可是单务契约不等于单独行为啊!
虽然你有思想上的自由,但也不能凭藉自己主观的信心来编织客观的结果
x
0
[3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
2009-12-24 17:07 |
pipiamy0801
级别:
小人物
x9
x40
分享:
▲
大大们可以参考这位大大的解答:
http://bbs.mychat.to/reads.php?tid=842196
答得非常好,兹将相关内容节录如下:
下列何者为单独行为?(A)契约之解除 (B)赠与 (C)买卖 (D)社团之成立
→为什么答案是A呢?赠与不是单方面的吗?
赠与的行为,是单务行为,非单独行为!
单独行为意指一方单独意思表示,即可成立法律行为,例如:抛弃、契约解除、立下遗嘱等等!
单务行为(单务契约)意指当事人仅一方须负担债务的行为,而一方不须负担!例如:赠与、保证、人事保证等!
若仔细深论,
法律行为=意思表示+人数+行为
单独行为=一个意思表示+1人+1行为
单务行为=二个意思表示+2人+1行为
x
1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09-12-24 19:25 |
MyChat 数位男女
»
解惑专区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4970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