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注册
忘记密码
搜寻
赞助
赞助本站
数位公仔
纪念T恤
纪念马克杯
广告
刊登广告
广告价格
线上申请刊登
用雅币刊登
免费刊登
目前客户
简讯
简讯说明
购买金币
发送简讯
预约简讯
发送记录
好友通讯
罐头简讯
论命
数位论命馆
免费排盘工具
葫芦墩 优生造命
葫芦墩 八字命书
影音论命(葫芦墩)
影音占卜(葫芦墩)
购买金币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数
周公解梦
星侨线上论命
娱乐
影 像 行 脚
数 位 造 型
数 位 画 廊
心 情 日 记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罗斯方块
四 川 省
猜 数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龙
许 愿 池
万 年 历
经 期 计 算
体 重 测 量
音 乐 点 播
卫 星 地 图
时间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论坛守则
会员等级
会员权限
语法教学
常见问题
最新活动
打工赚雅币
首页
新版首页(全页)
传统首页(全页)
新版首页(选单)
传统首页(选单)
MyChat 数位男女
命理风水
15
星侨五术软体
4
葫芦墩命理网
5
命理问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数
1
姓名学
手面相
易经占卜
1
风水研讨
1
择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无视论塔罗牌
10
修行&武术
1
中医研讨
五术哈啦
1
电脑资讯
13
硬体讨论
5
超频 & 开箱
3
数位生活
2
PDA 讨论
手机讨论区
软体推荐
2
软体讨论
6
Apple 讨论
1
Unix-like
网路&防毒
2
程式设计
网站架设
4
电脑教学资源
生活休闲
14
休闲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国考&法律
7
生活医学
4
运动体育
1
单车讨论
1
钓鱼讨论
6
旅游讨论
4
天文观星
3
摄影分享
8
图片分享
4
数位影视
2
笑话集锦
3
兴趣嗜好
13
文学散文
7
绘图艺术
1
布袋戏
3
动漫画讨论
3
美食天地
6
理财专区
心理测验
1
汽、机车
3
宠物园地
模型&手工艺
4
花卉园艺
魔术方块
独轮车专区
电玩游戏
13
游戏欢乐包
4
CS讨论
8
Steam
3
MineCraft
2
东方Project
英雄联盟LOL
1
单机游戏
2
WebGame
3
线上游戏1
6
线上游戏2
5
电视游乐器
1
掌上型游戏
2
模拟器游戏
1
工商服务
6
虚拟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贩售
二手拍卖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议区
1
站务专区
10
最新活动
活动成果
数位造型
心情日记
个人图库
新人报到练习
论坛问题建议
1
荣会及电子报讨论
-最近版区-
-最近浏览-
»
生活休闲
休闲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国考&法律
生活医学
运动体育
单车讨论
钓鱼讨论
旅游讨论
天文观星
摄影分享
图片分享
数位影视
笑话集锦
»
国考&法律
法律讨论
文苑计划
资料分享
国考精华区
考取&现职甘苦谈
解惑专区
»
法律讨论
»
通谋虚伪抵押权登记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703
个阅读者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ft980
级别:
路人甲
x0
x2
分享:
▼
x
0
[讨论] 通谋虚伪抵押权登记
为什么债务人甲为躲避其房屋A遭查封拍卖
通谋虚伪和第三人丙在债务人甲的房屋A上设定抵押权
(除了查封该屋别无其他财产足以清偿对债权人之债务)
将会妨碍债权人乙实现其债权内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x
0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09-12-11 00:26 |
春之柏
级别:
小有名气
x3
x573
分享:
▲
▼
通谋虚伪,无效,所以丙无抵押权,却有抵押权登记的不当得利.
因此乙以民法242代位甲要求丙涂销该登记.(代位要件?)
........
无抵押权,却登记?那是打官司后的事,在此之前,丙是登记人.
登记有公示效力.也会发生信赖效力.而这种做法同隐匿责任财产.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答覆
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x
1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09-12-11 07:40 |
ft980
级别:
路人甲
x0
x2
分享:
▲
▼
在特定物之债 买卖标的是a屋时 房屋上面附了一个抵押权(有推定力) 房屋价值贬损
要用242保全债权说得通
不特定之债 ex金钱 (甲除了a屋外别无其它资产可供还债) 就算第三人有个不实的登记名义
如果债权人于清偿期届至时 仍然可以诉请 法院强制执行a屋 法院通常也会点头允许强制执行 查封拍卖 a屋 (
没有其他因素干涉 例如债务人的抗辩事由)
那么 这个抵押权登记纵使不涂销对债权人妨碍在哪? 符合民法242要件 保全债权之必要的具体理由何在?
还是实务见解说得算 检验242构成要件的过程在哪?
(实务见解 最高法院67年第五次民庭庭推总会议决议 最高法院73年台抗字472号判例)
请高手排疑解惑 感恩
[ 此文章被ft980在2009-12-11 10:02重新编辑 ]
x
0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09-12-11 08:02 |
春之柏
级别:
小有名气
x3
x573
分享:
▲
不打官司涂销,一般债权人甲只能等乙拿了之后再拿.(假债权)
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x
0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09-12-11 11:03 |
MyChat 数位男女
»
法律讨论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619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