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注册
忘记密码
搜寻
赞助
赞助本站
数位公仔
纪念T恤
纪念马克杯
广告
刊登广告
广告价格
线上申请刊登
用雅币刊登
免费刊登
目前客户
简讯
简讯说明
购买金币
发送简讯
预约简讯
发送记录
好友通讯
罐头简讯
论命
数位论命馆
免费排盘工具
葫芦墩 优生造命
葫芦墩 八字命书
影音论命(葫芦墩)
影音占卜(葫芦墩)
购买金币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数
周公解梦
星侨线上论命
娱乐
影 像 行 脚
数 位 造 型
数 位 画 廊
心 情 日 记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罗斯方块
四 川 省
猜 数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龙
许 愿 池
万 年 历
经 期 计 算
体 重 测 量
音 乐 点 播
卫 星 地 图
时间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论坛守则
会员等级
会员权限
语法教学
常见问题
最新活动
打工赚雅币
最近
硬体教学与..
-最近浏览-
DVD烧录片..
首页
新版首页(全页)
传统首页(全页)
新版首页(选单)
传统首页(选单)
MyChat 数位男女
命理风水
15
星侨五术软体
4
葫芦墩命理网
5
命理问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数
1
姓名学
手面相
易经占卜
1
风水研讨
1
择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无视论塔罗牌
10
修行&武术
1
中医研讨
五术哈啦
1
电脑资讯
13
硬体讨论
5
超频 & 开箱
3
数位生活
2
PDA 讨论
手机讨论区
软体推荐
2
软体讨论
6
Apple 讨论
1
Unix-like
网路&防毒
2
程式设计
网站架设
4
电脑教学资源
生活休闲
14
休闲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国考&法律
7
生活医学
4
运动体育
1
单车讨论
1
钓鱼讨论
6
旅游讨论
4
天文观星
3
摄影分享
8
图片分享
4
数位影视
2
笑话集锦
3
兴趣嗜好
13
文学散文
7
绘图艺术
1
布袋戏
3
动漫画讨论
3
美食天地
6
理财专区
心理测验
1
汽、机车
3
宠物园地
模型&手工艺
4
花卉园艺
魔术方块
独轮车专区
电玩游戏
13
游戏欢乐包
4
CS讨论
8
Steam
3
MineCraft
2
东方Project
英雄联盟LOL
1
单机游戏
2
WebGame
3
线上游戏1
6
线上游戏2
5
电视游乐器
1
掌上型游戏
2
模拟器游戏
1
工商服务
6
虚拟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贩售
二手拍卖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议区
1
站务专区
10
最新活动
活动成果
数位造型
心情日记
个人图库
新人报到练习
论坛问题建议
1
荣会及电子报讨论
-最近版区-
硬体教学与..
-最近浏览-
DVD烧录片..
»
生活休闲
休闲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国考&法律
生活医学
运动体育
单车讨论
钓鱼讨论
旅游讨论
天文观星
摄影分享
图片分享
数位影视
笑话集锦
»
国考&法律
法律讨论
文苑计划
资料分享
国考精华区
考取&现职甘苦谈
解惑专区
»
法律讨论
»
强执练习-金钱-查封拍卖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572
个阅读者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春之柏
级别:
小有名气
x3
x573
分享:
▼
x
1
[讨论] 强执练习-金钱-查封拍卖
甲以金钱债权确定判决,声请执行指封债务人乙家中之电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x
0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09-11-21 21:17 |
春之柏
级别:
小有名气
x3
x573
分享:
▲
▼
1责任财产外观推定,故指封无误
2拍定有效?无效?(拍卖他人之物,无效)(拍卖采公法说或私法说)
3应买定性:公法或私法,有无善意受让?(私法说,有)(已交付民761)物权成立.
4丙取得所有权.丁丧失所有权.
5丁向乙:172给付不当得利(直接因果关系)
丁向甲:172债权人?实务曾有.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答覆
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x
1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09-11-24 22:14 |
siriusxp
级别:
小人物
x1
x22
分享:
▲
▼
请问一下如果我是丁,那我要如何自救???
1责任财产外观推定,故指封无误
2拍定有效?无效?(拍卖他人之物,无效)(拍卖采公法说或私法说)
3应买定性:公法或私法,有无善意受让?(私法说,有)(已交付民761)物权成立.
4丙取得所有权.丁丧失所有权.
5丁向乙:172给付不当得利(直接因果关系)
丁向甲:172债权人?实务曾有.
x
0
[2 楼]
From:台湾中嘉宽频 |
Posted:
2009-11-25 08:45 |
春之柏
级别:
小有名气
x3
x573
分享:
▲
丁向乙主张借用物返还,但不能.(嗣后不能),走民法227不完全给付.(债务不履行)有损赔.
丁向乙主张:其受有清偿利益,为丁丧失所有权而得来,民法172(有判例)
但乙是没有钱的人,所以丁只好认了.
依实务则可以向甲要,(较有资力).(但还没有判例)(只看过判决)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补充答覆
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x
1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
2009-11-25 09:57 |
MyChat 数位男女
»
法律讨论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099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