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4364 个阅读者
观星资讯》 观星气象 | 全天星图及月相 | 即时影像 | 每月星象 | 台北星空 | 晴天钟 | 亲子观星会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笑笑 会员卡 葫芦墩家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发文大师奖
头衔:    
风云人物
级别: 风云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37 鲜花 x52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转贴] 气球载相机 土法拍出太空照片
麻省理工学院华裔学生奥利佛‧叶(Oliver Yeh,音译)和贾斯汀‧李(Justin Lee),用气象气球、手机、暖暖包和保丽龙保温盒,制作出一个飞行摄影机,成功把它送上内太空,拍到地球圆弧和太空景象的照片。

贾斯汀把他们的作业经过送上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的iReport网站,结果反应热烈,使这个故事迅速传播开来。

这个计画是奥利佛提出的点子,两人在eBay拍卖网站买到一台Canon相机,把它固定在保丽龙保温盒里。保温盒一边挖了个洞,以供相机镜头拍照,设定每五秒钟拍一张照片。相机连着一台摩托罗拉手机,以传送全球定位系统(GPS)的讯号。

手机接上一个无线电路由器以加强讯号,手机电池则用一个暖暖包裹住,以免摄影机升到低于摄氏零下40度的高空时,低温使电池失灵。整个飞行摄影机制作费用为148美元(约台币4,780元)。

他们把网购的气象气球充满氦气,把保温盒送上天空,估计气球飘到距地面约27,350公尺处时,就会因气压而爆裂,固定在保温盒一侧的降落伞会使整个装置缓慢降落地面,然后两人再根据手机的GPS讯号找回相机。

他们决定从距麻州海岸100公里的内陆发送气球,为防万一,还在保温盒附上字条:「如发现此物,请电(他们的电话号码),内容物百分之百安全/无毒/不会起火,这是学生科学计画。报酬40美元。」

9月2日上午11时45分,他们在麻州史特桥镇施放气球。他们苦等四小时还没有接到讯号,结果回到贾斯汀的公寓后查看电脑,赫然发现相机降落在距施放地点约40公里的麻州罗彻斯特,气球足足在空中飘了五个钟头。

他们兴奋的回去找到相机,发现相机安然无损,暖暖包还是热的,拍到的照片更是让人惊叹。

20岁的奥利佛是主修电脑和电机工程的大四学生,23岁的贾斯汀是机械工程研究生。

真是很不错的构想,不过在台湾可能会有点困难,因为降落地点离施放地大概有40 公里,所以很有可能他会降落到海中,然后随着黑潮到日本...表情

转贴自 http://mag.udn.com/mag/digital/storypage.jsp?f...=2943&f_ART_ID=213809

照片请看 http://taiwan.cne...rave/0,2000088746,20141110,00.htm



每天大笑三声,可以让你更长寿哦...^^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欧洲 | Posted:2009-09-29 13:40 |
upside 手机 葫芦墩家族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头衔:反病毒 反诈骗 反虐犬   反病毒 反诈骗 反虐犬  
版主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嗯 的确在台湾不太可能 可能会掉到山中或大海里


爸爸 你一路好走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9-29 14:33 |
笑笑 会员卡 葫芦墩家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发文大师奖
头衔:    
风云人物
级别: 风云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37 鲜花 x52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upside 于 2009-09-29 14:33 发表的 : 到引言文
嗯 的确在台湾不太可能 可能会掉到山中或大海里

对哦..
我都没有想到掉到山中...那也是很难找到的 表情


每天大笑三声,可以让你更长寿哦...^^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9-29 16:10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306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