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326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geo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1 鲜花 x3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版主评分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3
[发表] 证件被冒用的自保方法
演艺人员 赵咏华其夫婿 (医生 ) 被人冒用身分证申请大哥大及信用卡, 然后大量使用,
以致信用破产 , 无法向银行借贷 ,
所以召开记者会 。 刚巧昨晚友人寄来下列 资 讯 , 特此转寄各亲朋好友共享之 !
>> 超级重要.--- 被冒用了不要笨笨的跑去找警察伯伯报警 !!
请耐心看完以下
>> 【身份证遗失的自保方法】、
>> 【被冒名申请大哥大门号的自保方法】、
>> 【信用卡被盗刷、或被冒名申办信用卡的自保方法】
>> ---------------------------------------------------------------------
>>【身份证遗失的自保方法】
>> 错误示范:
>> 因为事关许多人的权益,也是为不让不法之徒有机可趁,身份证遗失时,请千万记得 :
>> (1)向警察局备案遗失→ 错误示范 → 因为于法无据,我翻遍六法全书,也找不到「备案」二字。
(2) 开立遗失三联单 → 错误示范- 只有刑案才开立报案三连单,没有遗失三连单这种东西。
(3) 向金融联合征信中心登录遗失记录→ 错误示范,没必要。
>>
>> 一般民众身份证遗失或被窃或被抢直觉上会向警察单位报失,因为那是电视上说的,根本于法无据,难道你先向银行借钱,再去报案遗失身分证就不用还钱ㄚ ?
万一被冒用,还是得上法院,现在的警察单位不会理你啦!
>>
>> *正确做法 :
>> 请马上准备:
>> 1、二月内大头照黑白彩色均可, 要二吋的。
>> 2、规费 200元。
>> 3、带印章及户口名簿正本或驾照正本(最后领到的毕业证书正本或役男可带
退伍令正本也可以)。
>> 4、亲自前往户籍所在地户政事务所办理身份证领 /补 /换发手续,约5-10分钟即可。
*金资中心也马上与户政机关电脑记录取得连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分享



献花 x4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9-08-13 13:59 |
博文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谢谢板大,我之前真的有很多错误要改>"<

不过身份证遗失不是还要登报作废旧的吗??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5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回覆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8-13 14:31 |
geo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1 鲜花 x3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上面有说道 ,其实, 就只需要到户籍所在地户政事务所办理身份证领 /补 /换发手续 就可以了
而所有使用到身份证的单位自会与地户政事务来联系比对.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5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回覆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8-13 16:26 |
vinceming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10 鲜花 x21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感谢大大分享
确实省下许多时间
        表情
原来业者只想转价损失给小市民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5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回覆


献花 x1 回到顶端 [3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8-13 17:03 |
vito1234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7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身分证遗失最好的方法是,登报作废
信用卡被盗刷,或冒名申办,有证明已经登报作废,有机会说不是本人的签名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5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回覆


献花 x1 回到顶端 [4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8-13 22:26 |
rob99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0 鲜花 x2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太感动了
很实用的资讯
让大家长智慧
也希望大家不要有用到的一天 表情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5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回覆


献花 x1 回到顶端 [5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09-08-17 16:30 |
芸淡风清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2 鲜花 x14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之前我的证件也不见了就去补办
我爸就说只要去补办,就不用登报(登报只是心安用的~)
户政机关也说他们跟金融系统有连线
所以我去补办证件金融系统也会有新的资讯,不用担心
确实是方便多了~


世界的原理是缺陷,不是永恒的完美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0-28 10:52 |
春之柏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鲜花 x57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那么错误示范是由谁传出来的?(散播源)


刘开 问说
  君子之学必好问.好学而不勤问,非真能好学者也.交相问难,审问而明辨之.好问则裕.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0-28 18:12 |
angushuang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错误示范应该是一开始遇到不懂的问题
就病急乱投医吧
当然跟教育程度有一定影响
可是说实在的
很多的社会问题
都是与日遽增
没有遇过的市井小民如同我们一般
压根没想过这样的问题
毕竟很多公家单位
不会主动昭告大众说
他们的工作内容是什么
都是被动的处理民众事件的
像我本身就遇过健保的问题
说来见笑了
但是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小弟于大学毕业马上当兵
退伍后一年内并未马上工作
结果一年后的某天收到健保的催缴与罚单
一次要缴一万多
害我被家人骂的要死
事后了解才发现
因为当兵时军中会自动帮你吸收健保费用
但是退伍后军中会自动帮你退保
但是......
这东西...谁知道阿
如果没有这种被罚钱的经验

表情
后来有一次遇到一个朋友
他竟然跟我也有一模一样的经验
也是一次缴好多钱
所以这是人的问题
还是单位的问题
可想而知了
至少最低的底线要宣导一下吧!
可怜的还是小老百姓
表情 表情
忘了说
这篇资讯还真是有用
又多懂一些东西了
谢谢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谢谢回覆


相信自己
无限可能
献花 x1 回到顶端 [8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0-29 00:54 |
ibigfat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鲜花 x12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感谢 表情 分享
实用资讯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9 楼]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2009-10-29 01:58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478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