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GPS录音抓奸 反遭泄密起诉
丈夫偷吃、妻子抓奸有理,但得当心吃上官司!桃园县冯姓妇人利用有录音功能的卫星定位器(GPS)逮到丈夫与情妇在高铁桃园站区车震通奸,情妇因此被判刑,丈夫状告冯妇妨害秘密,检察官一度不起诉处分,丈夫提出再议,检方认为冯妇非法监听,昨依违反通讯保障及监察法将她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征信社握性爱影片 两面敲诈很可恶
找知名
征信社也可能会被敲诈,这家
征信社台南分公司总经理,接受一名商人委托,调查他妻子与一名医师外遇,
征信社总经理利用针孔拍下商人妻子与医师的性爱画面后,不但向商人索取调查费用,还涉嫌向被拍的医师勒索400万封口费,两面敲诈的行径相当恶劣。
抓奸反悔 妇遭
征信社追40万头款
当铺 汽车借款 票贴 当铺 汽车借款 票贴 融资 汽车借款 借钱台北巿一名37岁的陈姓国小女老师,去年底因怀疑在大陆经商的先生「包二奶」,一时冲动找上某征信社跨海抓奸,隔天后悔想取消契约,却被要求得付40万元头款,她愤而向北市消保中心投诉,这也是该中心接获首例「抓奸」消费争议案。消基会指出,此举形同变相勒索,呼吁相关单位应将把
征信社也纳入定型化契约管理。
抓奸拍照 法官判具证据力
台中县民郑姓男子与白姓女子发生婚外情,郑妻张妇去年与
征信社人员闯入白女住处抓奸,女方主张未获同意无故闯入拍摄,不具证据能力,但法官认为婚姻是纯洁无瑕,拍摄被告同床的照片,非属无故妨害他人秘密行为,具有证据能力,昨依妨害家庭罪判郑及白女各4月,得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