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913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pinglin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帳號封鎖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鮮花 x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討論] 民法上的實例題,討論一下吧
 
Q:甲之雞隻跑進乙之農場內,乙誤以為係自己之雞隻加以飼養,則雞隻所生隻雞蛋,乙需否反還於甲 ?

個人想法:
(一)如果依952規定,善意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請多給我一些鼓勵^^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9-06-26 00:45 |
luciferydog 會員卡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70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依813雞屬乙所有
但甲得依816依不當得利的規定向乙請求該雞之價額

所以所生雞蛋為該雞所有權人乙所有70、766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解答


這個世界有音樂真是美妙

美妙極了~~~~~~~~~~~~~~~"
獻花 x2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6-26 02:48 |
kino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8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民法特設952以下規定,而不適用民法一般規定(無因管理;不當得利),旨在優惠善意占有人,
故乙如為善意...雞蛋可以留著自己吃...
參考王澤鑑 占有 190P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5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補充解答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6-26 21:00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304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