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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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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分享] 王文华/不方便的爱
今年冬天,一只狗教了我爱的道理。

 

我的公司在大都市里的小巷,公司前的停车场被我们改造成花园。一个星期天下午,一只流浪狗走进花园。站定后,决定不流浪了。

 

女同事来加班,在花园巧遇了她。看她狼狈惊慌,猜测是流浪狗。她带狗去看兽医,扫瞄了晶片。主人说,他几年前就把狗送人了。送的人,如今也失去联络。「她几岁呢?」我们问。「12岁了。」原始主人说。

 

12岁,是只老狗了。

 

我们决定收养她,让她安享天年。

 

 

现实考验

 

爱一个人,一开始一定很兴奋。但当现实的考验开始时,自然就淡了。

 

爱狗也一样。

 

起先,我们买了狗屋,把她养在花园。几天后天气变冷,我们于心不忍,把狗屋搬到室内。

 

因为没有同事方便带回家养,下班后和周末她只能留在公司。问题来了。首先是吃和拉。狗一天要吃、拉两次。周末不上班,谁来喂她溜她?

 

再来是防盗系统。为了怕她在室内闷坏,我们把窗打开,但这样防盗系统就没办法设定了。又为了不想长时间把她栓着,我们放她在室内自行走动,这又触动了保全的行动感应器。

 

最后的方法是下班后把它栓在狗屋,窗户开个细缝。这对狗来说并不舒服,对人来说却最方便。周末大家有空就来喂她溜她,忙的话也没办法。

 

我离公司最近,来的次数多一些。星期六下午来,一进门,被栓住的她抬起两只前腿向我的方向扑来,被栓的喉咙部位发出哀嚎的声音。我走上前解开链子,她猛力甩头朝我乱舔乱篡,好像溺水一般。

 

礼拜一我跟同事说:「我带她回家吧!」

 

 

爱狗的资格

 

我很少有英雄行径,平常也不特别有爱心。当我说要带她回家时,不是在发挥情操,也没有用到大脑。只是一个冲动上来,就决定了。那个过程,像爱上一个人。

 

爱一个人之后,才发现我也许没有爱她的资格。带狗回家后,才发现我也许没有带她回家的能力。

 

我妈说:「你还不够忙吗?哪有时间照顾狗?」说的也是,我连照顾老妈的时间都不够。

 

养狗的朋友说:「养狗跟养小孩一样,养得好要花很多时间。」说的也是,我没养过小孩,嘿,我连自己都养不好!

 

最重要的,我忘了去看两年前的健检报告,当时验血显示我对猫狗的毛都过敏。

 

 

新手爸爸

 

我知道这样说有些不伦不类,但养狗有点像跟女友同居。

 

我一人住已久,突然来了一只狗,好像多了同居人。

 

我让她睡我床边,她早上六点就醒,我自然也起来。天还没亮,脸还没洗,先带她出门大小便。

 

溜狗不是你溜她,是她溜你。你要跟着她,不是拉着她。她怎么走?我猜不到。她四处嗅,闻到熟悉的味道就抬腿尿,兴致来了就大号。我蹲下来还没捡干净,她拍拍屁股就跑了。

 

回家后让她自由走动,阳光一照,脚印满地。于是进门后先帮她洗脚、擦脚、烘干。我像个新手爸爸,脚没洗完,全身都湿了。

 

狗主人最有权威感和成就感的一刻,是喂饲料时。不过狗并不能招之即来呼之即去,有时费心地弄了一碗饲料加苹果丝,她闻一闻(表情像闻街上轮胎上别的狗洒的尿),一声不吭就走开了。

 

 

照顾病狗

 

狗不吃饭,可能是生病了。一天早上在公司,我们注意到她的左眼睁不开。

 

「大眼睛的狗很容易用自己的爪子抓伤眼睛,」医生说,「帮她点眼药水、吃消炎药,然后戴个『帽子』吧!」

 

所谓「帽子」,是个戴在脖子上的圆形塑胶盘,可以挡掉狗爪来抓自己的眼睛。

 

回到公司,我发现狗和人一样都不喜欢点眼药水。不一样的是,狗会挣扎地非常厉害。

 

狗也不喜欢吃消炎药水,嘴死也不张开。我们趁她吃饭时用针筒灌,跟打苍蝇一样,射不准,都射到地上。只好搅伴在饲料中,这会儿,她饲料也不吃了。

 

狗更不喜欢「戴帽子」,一天不到,她就把帽子挣脱了。

 

回到诊所,医生换种方法,用胶布把爪子贴起来。「她的耳朵有微生物,像尘蟎类的东西。」医生说,「要帮她点耳朵的药膏!」

 

狗不喜欢点眼药水,更痛恨点耳朵药。硬上,她挣扎地像打针的婴儿。硬点,最后只点到耳朵旁边的毛。

 

那一刻,我发现养狗没那么容易。

 

 

爱她还是爱自己

 

朋友来家里,我把在角落午睡的她抱起来放在大腿上,像热恋中的情侣在公共场所故做亲热。

 

「这样抱着狗,舒服吗?」朋友问。

 

「应该舒服吧!」我说。

 

「是她舒服还是你舒服?」朋友问。

 

这个无心的问题,让我开始想什么是爱。是啊,她本来在角落睡得好好的,我硬把她抱上来,这是为我,还是为她?她本来就有毛可以保暖,我让她穿上花花绿绿的衣服,这是为我,还是为她?我无聊的时候把她抓过来,她无聊的时候我继续忙我的,这是为我,还是为她?我在家时她就必须在家,我不在家时她也必须在家,这是为我,还是为她?

 

「唉,你养了狗,想结婚就更难了吧!」朋友半开玩笑地感叹。

 

我跟着笑,因为同意。有了狗,就有了伴。有了伴,就不会再急切地寻找另一半。因为狗是方便的替代品。她有另一半的好处:陪伴、贴心、忠诚。却永远不会有另一半的坏处:误解、争吵、妥协。狗永远跟着你,什么都听你的,你要怎么样就怎么样,不要求任何回报,只需你一天倒两次饲料,有空时带出去溜溜。哪有这么听话的伴侣?哪有这么单向的关系?我爱狗,只要她一切都配合我。但这真的是爱吗?

 

 

不方便的爱

 

狗和情人不一样的另一点是:情人不会在客厅大小便。

 

当她第一次在客厅小便时,我还以为是洒出来的开水。餐巾纸一抹是黄的,才知道是尿。当她连续三天的早上都在地板、床单、沙发上留下尿液时,我知道我和她的关系进入了新阶段。

 

「狗一定要打!」计程车运将告诉我,「当她尿时,你要打脸或屁股,让她学会不能在家小便。」

 

我可以打,但怎么可能知道她什么时候尿,在那一刹那打?若是事后指着那泡尿打她,她真的会懂吗?我实验了一下,当她爬上床时,我打她一下警告她别上床。但不打还好,一打她竟然吓得尿出来。

 

通常床单是在换女友时才换。我没有换女友,但常常换床单。

 

怎么办呢?我不知道。

 

我和她真正的问题,是在我过敏症状出现时。

 

1994年我刚到干冷的纽约,过敏很严重。每天鼻腔都干,早上一擤就冒出血块。那五年看了很多医生,都没全好,但1999年回到亚洲就好了。9年后,我再一次擤出血块。

 

那跟女生早上在验孕棒上看到怀孕记号一样,我直觉反应是:糟了!这下子怎么办?

 

医生叫我到大医院验血,如果出来的对狗的过敏指数增加,就表示养狗让我的身体产生变化。

 

我把转诊单放在夹子内,拖了几个礼拜。

 

耶诞节前的一个下午,慷慨的阳光照进客厅。被她尿过的地板,此时洗尽铅华、容光焕发。我放下工作,跑到她的角落,帮她按摩。按着按着,她舒服地四脚朝天、闭上眼睛。我就在她的肚子上马沙鸡。她的肚子如此柔软,像我鼻内的黏膜。

 

我们维持这个姿势,不知有多久。因为我不知道,未来还能不能这样做。在那阳光中,我突然懂了她教我的道理:所谓爱,是当你爱的物件给你造成很多不方便时,你还爱她。所谓爱,是一切变得很脏很乱很麻烦后,还愿意努力。跟一个人在一起,如果都顺着自己,那是爱自己。只有当你愿意为了对方而牺牲自己时,那才是爱别人。当你的爱人不再有初识时的尊贵和优雅,当你自己不再有初识时的耐心和宽大,你们还是要在一起,那也许就是爱。当你跪在冰冷的地板,清理大小便和他吐出来的天知道是什么鬼东西,清完后你还是说,「Yes, 我仍然想跟他在一起,只不过我会建议他多吃青菜」,那,也许就是爱吧。

 

所谓爱,从你感到不方便的那一刻开始。

 

朋友跟我说:「你如果过敏不能养,我可以带她回家。」

 

这句话会解决所有问题,但这念头却令我伤感。为什么伤感呢?朋友有经验,会把她照顾得更好啊!是因为要回到一个人的生活?不再有六点起床的原因?晚上散步的伴侣?想来想去,其实还是在想自己。

 

所谓爱,是当你爱的物件离开你之后能过得更好时,你乐意看到她离开。

 

 

我谈爱、写爱,但不懂爱。我爱狗,爱人,其实只是爱自己。一只流浪狗走进了公司的花园,让我体会到真正流浪的是我。我的鼻腔开始凝结血块,让我发现真正凝结的是我的心。验血报告躺在医院的病历室,我还没去看。我躺在流浪狗的身边,还没看到未来。我走进爱情的花园,敲敲门,可以从此不流浪吗?

 

--

 



【心得感想】

很喜欢其中的一句话:当你的爱人不再有初识时的尊贵和优雅,当你自己不再有初识时的耐心和宽大,你们还是要在一起,那也许就是爱。
也许不用说爱,但爱是包容性的,当你愿意忍受另外一半的缺失而与他相偕时,这是爱。



彼岸花,开一千年落一千年,花叶永不相见。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09-03-12 1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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