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下面是引用gn00190851于2008-11-08 17:18发表的 买卖的疑惑?: 请为各位大大:甲擅自出卖丙的钢琴给乙,并将钢琴交付予乙了,该钢琴交付乙后,因地震全毁。请问:(1)甲和乙的法律关系?(2)甲得否请求乙支付价金,乙如为善意和恶意,有何不同。?。
下面是引用chaodetest于2008-11-11 02:36发表的 : 好久没上来看看了,呵呵!我来提一下我的看法,如果有不同看法,欢迎不吝指教:1.甲和乙的法律关系﹖Ans:我想,首先要先有一个概念,处分可分为:法律行为及事实行为﹗事实行为没啥好说的,而法律行为又可分为负担行为(也就是我们一般说的债权行为)及处分行为(物权行为跟准物权行为)。.......
下面是引用arelier于2008-11-11 14:29(6楼)发表的 : 要注意唷..... 民87通谋虚伪自有无效之规定,与民88 的意思表示内容或资格、物之性质错误而得撤销之规定不同,勿引用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