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情色档案遭法办 网友组家族自救! http://tw.rd.yahoo.com/referurl/news/l...G=10ltkt9dn/*[url更新日期:2008/09/15 11:11
特约记者 薛怡青/专题报导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35/15xis.html
【特约记者 薛怡青/专题报导】网路上有很多分享行为,例如哪里好吃、好玩,哪里买东西最便宜等等,不过如果是在网路上分享、下载情色照片、影片等,可能会因为触法,而接到警察的法院传单。
最近在网路上有关「下载情色图片或影音档是否触法?」之讨论发酵,陆续有些网友开始接到法院寄来妨害风化的传单,并至警局做笔录,甚至有些人因此被判缓刑或易科罚金,因此有网友就在网路上建立了自救会,成立「
儿童及青少年性交易防治条列29条家族」网站,希望有类似案例的网友可以到家族网站里一同讨论。
该网站的家族长大汗接受Yahoo!奇摩新闻采访时表示,希望废除儿福法第29条与刑法第235条,他认为这两条法例是网路世界的恐怖麦卡锡主义。大汗表示,儿福法第29条立法原意是为了保护儿少,但如今却成为网路警察拿来作业绩的方便法,不惜牺牲成人权利。
而台湾人权促进会也曾表示,儿福法第29条已变成文字狱,他们已经请执行委员罗秉成已将此条例29条送大法官释宪,并准备推动修法。
大汗表示,他收到许多网友在网路上泣诉的案例,比方说有位网友透过Foxy软体下载情色图片或影片来看,只作为私人观赏,并没有公开散布,但是却不知Foxy内藏有木马及
骇客程式,把自己已下载的情色档案再散布到网路上,而网路警察寻着IP追踪回来,就指称这位网友到网站上张贴色情档案。
该家族的人主张,同意该给予网路一个干净清爽的网路空间,但他们也认为成年人有权利接触属于成年人之事物,大汗表示,他无法认同警察以侵入式方式「积极侦办」,他觉得政府应该正确落实「网路分级制度」,例如连同各大ISP业者做好「情色守门员」,对未成年作好防护措施,而不是以这样的手段来抓人。
不过,安全防毒软体专家赛门铁资深技术顾问庄添发就表示,其实类似像Foxy这类P2P软体,本身就很容易潜藏木马程式或骇客程式,网友最好少用为妙,尤其在险恶的网路环境里,再多的防护都可能是不够的,因此,网友本身一定要相当注意网路及电脑资讯安全,否则有可能误触法而不知情。
Yahoo!奇摩新闻「误触情色 网友遭移送法办!」系列专题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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