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351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悟剑客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12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小说][分享] 那是因为我爱你---不错看
我的女朋友条件有三:1.个子要高2.身材要好3.个性独立,思想成熟。」

杨如宣记得大一时,林森之曾经这样同她说过。
大一,多么遥远的年代啊!
杨如宣伸了个懒腰,回忆之闸开启了,
心思怎么也无法回到电脑萤幕中的企划案上了。

 

 
八年前,杨如宣还是初入大学的新鲜人,娇小的个子,甜甜的酒窝,
让她极受班上男同学的欢迎;可是,从大一,到大四毕业,
不管追求者再多,条件再好,她从未动心过。只因她心中已有了一个人...
杨如宣和林森之熟起来是大一下学期同组做报告的时候。
他是那种极自负的人,一流的高中毕业,进入一流的大学,
对他而言仿佛是理所当然又极其轻松的事。
两人一组的报告,在他的优秀和她的灵巧之下,自然赢得教授极大的好评。
当然,他也对这个个子小小的、看起来就像一个小女孩的同学,
开始有刮目相看的评价。
「你蛮有思想的嘛!」
「彼此彼此!」她也回敬他。从此,他们成为最佳战友。
他的个子高大,每次看到小小的她,总爱唤她「小妹」,
其实他也不过大了她五个月罢了。
流言很快传了开来,把他们俩说成了班上第一对班对,传得满城风雨。
「怎么办?」她深受困扰,问他。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我和你?......哈哈哈!」他大笑三声。「不可能吧!」
也就是在那时候,森之告诉如宣,他的『择偶条件』。
「哈哈哈...」她也"干笑"起来,「我会跟你?......亏他们说得出来!」
如宣记得她当时也告诉森之,她喜欢的男孩子起码要大她三岁。
这件事情,就在两人的一笑置之中过了,流言还是在传,
只是两人心中都有了『我和他不可能』的预设立场。
现在想想,也许他们的缘份,
就是在当初两个人都太执着于理想的状况下,被拖延掉的......

升上大二,杨如宣和林森之都没抽中宿舍,于是他们和另外两个同学,
四个人合租了一层公寓。住在一起,朝夕相处,使如宣和森之的感情更好了。
「喂!大懒猪,如果不想被死当的话,就赶快起床了!」
每天早上,如宣会敲敲森之的房门叫他起床。
他知道他一向有赖床的习惯。
「小妹,出来吃晚饭了!你想把你那发育不良的身材饿死啊!」
有时下课回来,森之会丢给如宣一个便当。
他知道,她一回住处就懒得再出去买便当了。
有时候,森之会到如宣的房间聊天,聊到夜半三更,
往往如宣己累得躺上了床,森之就坐在她的床边,继续他们的话题;
往往早上醒来,才发现森之就睡在如宣的床下。
有时候,如宣睡不着觉,就把森之唤来。
「阿森,我睡不着,你来陪我聊天。」
森之会要她躺上床,然后蹲在她的床边和她聊天--如宣有种"天赋",
和人聊天聊一聊,就会默默睡去;往往等到如宣聊到睡了,
森之才帮她盖好被子,熄了灯,替她关上房门回自己的房间去。

就这样,他们两个,感情好到连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的地步,
生活上好像也少不了对方,偏又以朋友相称,让大家都快『看不下去』了。
「反正森之也没有女朋友,如宣也没有男朋友,为什么两个人不干脆在一起?」
周围的人有这个疑问。
往往,他们两个会立即搬出那套『择偶标准』来辟谣。
「他?我和阿森?怎么可能嘛!他和我同年耶!
一点都不成熟的样子。我喜欢的人至少要大我三岁以上。」
如宣会这样说,不然就是:
「拜托!我们一天到晚抬扛,怎么也没有那种感觉!」
「她?我和小妹?怎么可能嘛!她个子太小了啦!看起来就像小孩子。
我喜欢的是身材高挑丰满的女人。」
森之会这样说,不然就是:
「拜托!她依赖心这么重,我好像哥哥在带妹妹!」
于是,他和她就在这种说朋友太过,说情人又不及的关系中,度过了大学四年。
................................................

毕业后,森之入伍当兵去了;如宣则进入一家广告公司担任企划的工作。
如宣工作太忙,但她总不忘每个礼拜写三封信给森之,久了,也成了习惯;
而森之放假的时候,总是一通电话:
「军爱民,民敬军,善良的小老百姓,陪可怜的阿兵哥一天吧」
就把她约了出去。

「你们这样算什么呢?」某天,同事少薇问如宣。
少薇算是如宣在公司比较好的朋友,所以她和森之的事,
她是公司中唯一知道的人。
「我们是好朋友啊!」如宣笑开了酒窝说。
「你少天真了!你们这样就叫『占着茅坑不拉屎』!彼此拖着对方,
这样一来,你永远也没办法交男朋友,他也没办法交女朋友。
所以,要不,你们就干脆在一起,要不,就赶快结束这样的『朋友关系』!」
「这太极端了吧!」如宣皱着眉头说。「连朋友也不能做?」
「不是连朋友也不能做,而是你们这『朋友』,也做得太那个了吧?」
看到如宣仍是那个不甚明白的样子,少薇叹了一口气,
觉得自己再不拉她一把,她恐怕会这样迷迷糊糊一辈子。
「好好好,可以做朋友;我先问你,你想念过他吧?」
如宣认真的思索了起来。大学四年,几乎天天见得到面,无关想不想念;
但是最近,每当阿森收假回营区,明明才在一起一整天,
她居然觉得好想他,总是一回家就迫不及待的写信给他。

「这就对了,这种相思的感觉,就是爱情。」
少薇好像爱情大师似的下了一个结论。
「狗屁!」如宣推了她一下头。
「我不是他理想中的对象,他也不是我理想中的对象啦!」
「爱情往往是盲目的,理想归理想,当爱一旦来临,是管不了那许多的。」
少薇不理会如宣此时投来的大白眼,犹以爱情大师的口吻,
为如宣和森之的暧昧关系下注解。
「你们明明已经爱上对方,偏又以条件不好为幌子,么嘴硬干嘛呢?」
「是这样的吗?」如宣的脸上,心中都出现了疑问.......
如宣不知道少薇分析得究竟对不对,但是,她发现,自己好像怪怪的。
和阿森在一起时,以前她觉得再自然不过的小动作,现在全都变得不自然了。
就好像以前过马路时,阿森都会稍稍扶住她的肩,
现在的她,居然在他的手搭上她的肩时,脸就会不断的热起来;
吃东西时,以前都是他不爱吃的她吃,她不爱吃的就他吃,
现在的她,却觉得好别扭。

「都是你啦!」如宣怪少薇,「都是你乱分析,害我也变得怪怪的!」
「你没有变,只是开始有点自觉而已。」少薇笑得乱贼一把的。
「什么自觉?」如宣仍不明白。
「就是你---早---就---爱---上---林---森---之---了!!!」轰!!!
如宣在这一刻,终于看清自己为何这许多年来,会拒绝了无数的追求者。
原来,早在大一那年,她就让林森之进驻她的心房了。
原来,这四、五年来的友谊,全是她在自欺欺人...
她终于觉醒了;但是,林森之呢?他的心意又是如何?
杨如宣的沉思被电话声吵醒,她努力移动发麻的脚,接起了电话。
「小妹,美好的星期天还待在家里,太没行情了吧?」
林森之的声音在另一端愉悦的响起。
「你自己还不是半斤八两,不必五十步笑百步了啦!」
如宣回他一句,他们一向斗嘴斗习惯了。
「这样好了,我们这两个可怜的旷男怨女,一起去淡水逛逛、吃海鲜,如何?」
还没等她反应,他丌自在电话端结束对谈。「半小时后,我们在你家楼下见。」
她生气的挂上话筒。这个阿森,自以为是的作为还是和大学时一样。
她看了一眼正做到一半的企划案,叹了一口气,看来今晚又要熬夜了!
气归气,她还是认命的把企划案存了档,然后关了电脑,开始换起衣服来了。
从她意识到自己已无法自拔的爱上阿森,
而且已经成为多年来的习惯后,她就更不能拒绝他的一切。

                         

阿森退伍后,在一家知名杂志社找了一个企划的工作,
自负的他,根本是游刃有余,有时还兼任摄影记者;
假日时,更是精力旺盛地拉她上山下海的到处游玩。
但纵使她累得像条狗,总是忍不住会答应了他。
只因为她爱他,不想错过和他共处的每一分每一秒......
她爱了他八年,包括朋友式的五年,和暗恋式的三年。
退伍了两年,阿森在工作上简直如鱼得水,却不见他交女友。
真的被少薇言中,他们两个就这么耗着。
有时候,如宣也会想,也许阿森是喜欢她的,
只是像她当初一样,被他们是朋友的这个事实蒙蔽住。

「喂!你这个老男人,到现在还不交女朋友,是不是Gay啊?」
有时如宣也会刺激他一下,盼望他会『觉醒』。
「那你这个老女人,还不是嫁不出去!」他往往反唇相讥。
「喂!你该不会是有什么『隐疾』,才一直交不到女朋友吧?」
她才不会中他的激将法呢!反而激他。
「你少无聊了!我只是还没找到我的梦中情人而已。」他耸耸肩。
唉!说到他的择偶条件,如宣就忍不住要叹气了...
一、个子要高;她却只有一五八。
二、身材要好;她却不是波霸型的美女。
三、个性独立成熟;他却时常说她虽然做到企划组长,
个性还像个依赖人的小孩子勉强说来,他只称赞过她『有思想』而已...
这么说来,她只符合他三分之零点五的标准啰~连三分之一都不到!
算了!他大概是不可能会爱上她的。如宣很悲观的这样想。
「我还是死了这条心吧」少薇却很气她这样宿命的想法。

「迂腐!现在都什么时代了,你还等着他来向你表白啊?
万一他一直不开窍,你要等着当老处女呀?拜托,幸福是要自己去开创的,
他不向你表白,你不会向他表白?」
「我不敢,我说不出口,万一他对我没有意思,那多丢脸呀!」
如宣开始想像阿森那坏坏嘴脸,他一定会大笑三声,然后用嘲笑的口吻说:
「我和你?......不可能吧!你又不高,而且又干又扁,个性又依赖,
我怎么可能会喜欢一个黏人的小孩子呢?」
「不!不!不!我说不出口,他一定会拒绝我的,我不敢!」
如宣以一种『我不像你是新时代女性』的眼神,可怜兮兮的看着少薇。
不管少薇如何告诉如宣:她虽娇小,却可以小鸟依人;
她虽然不是波霸,可是身材匀称;
她个性虽依赖,工作方面办事能力很强也可以独当一面;
而且森之也说她很有思想.......如宣就是把头摇得像个波浪鼓,
怎么也不敢对森之告白。
终于,在如宣和森之这种暧昧关系进行到第八年,
少薇发誓再也不理这两个变态的人了。
「爱就爱嘛!以朋友之名,行情人之实,乱幼稚一把的!我不理你们了!!!」
唉...这真的不能怪她嘛!她就是说不出口呀!

「什么?你要去帛琉出差五天!好幸福哦!!」
如宣用一种『你这小子真幸运』的羡慕眼光看着森之。
「喂!我是去工作的,你以为我去玩啊!」
森之在如宣的头上轻轻的敲了一记。
「算了!只不过是是帛琉拍一些照片和纪录片简单工作,
我才不信你会五天认真工作!」
如宣往嘴里塞了一口虾,边叨念着
「原来你找我出来,根本不像你所说的来淡水吃海鲜,而是要炫耀的呀!」
森之有点好笑的看着眼前的如宣,这个他熟悉了八年的『小妹』,
他怎会不知道她此刻的心思。
「我们这次出差,是可以携伴的哦!」
「那又怎样?反正阿森你又没有『伴』可以携!」如宣没好气的说。
「谁说?我的伴就是你呀!」
「我?」如宣指着自己的鼻子。
就这样,如宣请了假,和森之飞到了帛琉。

帛琉很美,海水的蓝是如宣看过的所有蓝色中,最漂亮难忘的。
森之的工作不算重,大概两个工作天就完成了。
剩下的时间,就在游泳、浮潜、游览、玩乐中,优闲的渡过。
看着蓝色海和天,如宣有种和森之来蜜月旅行的错觉---
如果没有那个狐狸精随行的话!
那个狐狸精是一群来自助旅行的空中小姐中的一个。
身材高挑,胸部丰满又成熟妩媚。她们和他们住同一家度假饭店,
如宣时常在游泳池畔看着那狐狸精和森之泳池中嬉闹着。

「小妹,一起下来玩啊!」森之唤她。
她还没回答,就听见狐狸精问森之:
「她是你妹妹呀?你们那么亲热,我还以为她是你女朋友呢!」
然后发出胜利的笑声。
她没有听见森之的回答,就气呼呼的离开游泳池了。
哼!少薇还好心的『破戒』提醒她
---虽然她已发誓不再理他们,但这次情况特殊---
趁这次的帛琉之旅,找机会向森之表白。
现在看来,他不要被那个狐狸精抢走,就是她的万幸了!

她回到她和森之的房间淋浴---她是森之携的『伴』,理应住同一间房。
一开始,她对这样的住宿安排有点脸红也有点幻想,
但是,不知是幸还是不幸,森之还是用他们大学的『那一套』对她---
他们可以一人躺一床,聊天聊到她入睡。
下午就要离开这个浪漫的小岛,但却一点浪漫的事也没发生。
想到森之的毫无行动,想到那个狐狸精的挑衅,如宣然觉得好委屈。

淋完浴,如宣穿着休闲衣裤,站在落地窗前想她和阿森的一切。
这样拖下去,也不是办法吧?
向他告白吧!这样的念头突然出现在如宣脑海中,
管他接不接受,管他会不会嘲笑她,只要得到一个结果就好。
如宣被自己这样的念头吓到。
以前,她怕他会嘲笑她,会拒绝她,怕他们会连朋友都做不成;
现在,她居然有想向他告白的念头?看来,她真是被那个狐狸精给刺激到了。

「在想什么?」森之的声音好温柔的在她耳边出现。
「啊!」她吓了一跳,转过身去,差点撞进他的怀中,她赶紧避开。
「你和那个『美人』嬉戏完啦?」她没好气的说。
「什么美人?」森之一时没察觉到她的醋意,
「哦!她呀!美是美矣!可惜没啥内涵。」
「她不符合你的择偶条件哦?」如宣还是很气。
「她.....哈!你不会是在吃醋吧?」森之突然坏坏的瞅着她笑。
「无聊!快去淋浴吧!否则会赶不上飞机的。」如宣强作镇定。
「对哦!咦?我的牛仔裤呢?」
如宣帮他把裤子从衣柜中拿出来「喏!」
「我们这样,好像一对恩爱的夫妻。」进浴室前,森之突然说了这么一句话。
如宣在浴室前,怔怔的想着森之的话。他是什么意思?
如宣心中正暗自思量,眼光突然瞥见立在镜前,架在角架上的单眼相机。
她的思绪和眼光,最后都落在相机上......

             
回到台湾,如宣很快投入了荒芜了一阵子的工作上。
在家里,她刻意打开答录机,不接森之的电话,也不回他电话;
在公司,她总是一句『我很忙,不能谈话』,就打发了森之。
「你们怎么了?」少薇也忍不住问她。
「没有啊!」
「你跟他到底表白了没?」如宣点点头。
「你说了?」少薇的语调兴奋得不知提高了几个八度。「在帛琉?」
「是在帛琉。不过我没说。」如宣很酷的说,头还是埋在企划案中。
「没说?那你怎么表白的?」
「我自会让他明白。」
「喂!你也太酷了吧?那他怎么样?」少薇替如宣盖上企划案。
「我不知道。」如宣说。
「你不知道?」少薇终于发火了「你在耍我啊?」
「我是真的不知道啊!」如宣叹了一口气「我还不敢面对他。」
「天啊!你是怎么跟他表白的啊?」少薇拍了一下自己额头。「唉!真是皇帝不急,急死
太监啊 !」

在帛琉所拍的照片,森之看了一遍又一遍。
工作上的照片,拍得很完美;他和如宣的合照,也照得很不错。
他拿起了一张如宣的独照。
但是,这是怎么一回事?
照片中的如宣,坐在房间内的床上,露出她一贯天真的笑容。
他不记得曾替她拍过这张照片,因为,她手上拿着一张A4大小的白纸,
上面写着:阿森,我爱你。
天啊!这张照片他不知已看了几百次,但每次看,还是会有一种被电到的感觉。
这就是她一直躲着他的原因?
看着如宣八年来熟悉的笑容,他的一颗心竟悸动不已。
不行,他再也受不了了!
森之跑去找少薇,把照片给她看。
「哈哈哈哈...这个如宣...哈哈...真够宝的!」
少薇看着照片,捧腹大笑起来。
「她是怎么做到的?」
「大概是趁我不在房内,设定了自拍装置,自己对着镜头拍的吧!
我是也是等到照片冲洗出来,才看到的。」
森之小心翼翼的问少薇:「她......不是在耍我吧?」
「哦!你更宝耶!你看不出来她在对你表白吗?」少薇瞪了他一眼。
「不可能吧?她不是一直想找一个大她三岁的男朋友吗?」
「笨蛋!」少薇把照片丢还他,就要走人。
「别走!帮帮我!如宣她从回来后就不理我了。」
少薇转头看着森之那祈求的脸,若有所思了起来。

「怎么会是你?」如宣见赴约的不是少薇而是森之,转身就要走。
「别走!」森之一把拉住她「请你别走!」
如宣转过头,看着森之的眼神是一片平静。
「你看过照片了吧?嘲笑我吧!」
「为什么我要嘲笑你呢?你比我有勇气多了。」森之诚心的说:
「其实,我早就爱上你了,可是那该死的择偶条件说了出口,
就怎么也拉不下脸来收回;其实,就算有符合那三个条件的女人出现,
我也会判定她不及格的,因为,我的心已全被你占满了。
是你和我一起走过大学四年,是你陪我度过当兵两年,是你陪我奋斗出一片天地,
这八年的一切,是没有任何人可以取代的啊!
我那该死的自尊心,让我一直没有勇气先对你表白,但,我爱你,我爱你啊!」
「真的吗?」
「是真的。在帛琉,那个空中小姐听我叫你『小妹』,还以为你是我妹妹,
但我告诉她,你是我的情人;只可惜,那时你却走了,没听见。
我本来准备藉着帛琉之旅向你表白的,却还是没有勇气。
谢谢你打破了我们之间的僵局。」
如宣听完,默默的流下了眼泪,投入了他的怀抱。
「八年了,我等你这句话等了八年了,等得好辛苦好辛......」
他们紧紧相拥着,好像要把这八年来错失的爱,全都弥补回来。
如宣和森之结婚的时候,少薇理所当然的坐上媒人的宝座。
「唉!男追女,隔层山;女追男,隔层纱,说的真是一点也不错啊!」
少薇老是爱这样嘲笑他们。
「都是你啦!抱着你那该死的择偶条件,等了八年也不来向我表白!!」
如宣狠狠地瞪了森之一眼。
「我是在等你来追我呀!」森之在如宣气得鼓起的腮帮子上亲了一下。
「那是因为我爱你呀!笨蛋!」如宣小声的嘟嚷着。

◤╭───────────────────────────────────╮◥
╭┼╮╭╮               ● ●   ● ●               ╭╮╭┼╮
│╰┼┼╯             ●     ●     ●               ╰┼┼╯│
│╭┼╯     ████     ●           ●     █   █     ╰┼╮│
│╰╯       █       ●   i Love u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此文章被t0306894在2005-10-14 15:10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教育部 | Posted:2005-01-05 00:32 |
Ivon 会员卡 葫芦墩家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个人商品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验证会员
级别: 荣誉会员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鲜花 x1423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悟剑客于2005-01-5 00:32发表的 那是因为我爱你---不错看:
我的女朋友条件有三:1.个子要高2.身材要好3.个性独立,思想成熟。」

杨如宣记得大一时,林森之曾经这样同她说过。
大一,多么遥远的年代啊!
杨如宣伸了个懒腰,回忆之闸开启了,
.......
我觉得这个人也觉得要找一个独立的人
以后这样子比较不会麻烦到他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政府网际 | Posted:2006-07-17 09:57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759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