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kennyin于2008-08-09 18:51发表的 : 如果转播权利金很贵的话,就算重播一次以上也不为过,虽然说比赛完知道结果就不好看了,但是如果刚好那个赛事不小心错过,或是有好几项想看的赛事重叠在一起,那重播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前提是必须大量重播才行,要节目正常没事干麻转播什么奥运?嫌钱太多花不完吗?
下面是引用kennyin于2008-08-09 19:21发表的 : 我也同意你的观点,无奈这次没有一家体育台有转播权,既然老三台都垄断转播权了,那就应该负起转播的责任,何谓冷门何谓无聊呢? 每个人都有自己有兴趣的运动赛事,难道只有棒球才叫热门,而举重就叫做冷门吗?还是有夺牌希望的赛事叫做热门,而自己没兴趣的就叫做冷门?电视台的责任就是尽责的把每场赛事做完整的转播,这叫做社会责任,如果想赚钱就不要转播奥运啊,占着茅坑又不拉屎,把机会让给别人不是挺好?真的漏掉了什么赛事才叫做影响很多人的权益吧?
下面是引用kennyin于2008-08-09 19:39发表的 : 印象中所有奥运的赛事都是独家的,全部由特定媒体垄断,有哪家无线台想盗用,一定马上会接到侵权的警告,记得上次奥运就有发生过,不知哪台连续播出超过几次还是几分钟而已,就接到侵权的警告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