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714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Cora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頭銜:o(‧""‧)o      o(‧""‧)o    
風雲人物
級別: 風雲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340 鮮花 x386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轉貼資訊] 網友密語援交 警方難辦
網友密語援交 警方難辦
時間:2008/05/21
來源:請點我


    利用網路留言找援交被查獲,不起訴或判決無罪的案件愈來愈多,定罪率不到一成,網友除了用密語「一對一」對話逃避刑責,警政署也禁止員警「釣魚」辦案,警方憂心網路聊天室將成為援交樂園。

    警方坦言,現在利用網路援交的男女,會被抓的,只剩還不知道用「密語」、大剌剌留言或在公開的聊天室對話的「菜鳥」,員警也很清楚那些案子「辦不成」,眼睜睜看著網路充斥援交訊息。

    幾個特定網路聊天室,援交字眼密密麻麻,「69」 (指口交)、「10」 (指肛交)、34D(胸圍)、或其他代表身高、體重、價碼的數字,環肥燕瘦、同性戀,多P雜交,男女老少,待價而沽,聊天室宛如人肉市場的價格看板。

    以前警方用「釣魚」誘捕援交,網友把「我要援交」改成「緣交」、急需用錢改成「要淺」 (錢的諧音)或要「Co Co 」,34「D」寫成「滴」,有的援交意圖明顯,但改用「密語」、「悄悄話」,原本「一對多」的聊天變成「一對一」,就算被警方查到,移送地檢署偵辦,也多獲不起訴處分。

    利用「密語」為何不受罰,主因是大法官做釋字第623號解釋,若散布的訊息,採取必要的隔離,即不受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的處罰。

    據調查,去年一年,警方破獲網路援交案件,平均每月約380件,但起訴率低,幾乎僅占一成左右,到了今年,目前為止每月約只有300件,但警政署明令禁止員警釣魚辦案,未來破獲援交案勢必會大幅減少。

    警方「淨網」查緝援交,受限愈來愈多,警方指出,令人擔憂的是,警方鬆手,詐騙集團現在趁虛而入,專以網路援交為幌子詐財,手法是趁被害人上網援交,要求被害人到提款機確認身分,將被害人的存款匯走,或設局仙人跳,引人上鉤,得手後以求償等方式,不斷恐嚇被害人,予取予求。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歐洲 | Posted:2008-05-21 21:21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7806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