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858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rcw_21857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版主評分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發表] 支票以返還借款向法院聲請訴之請求

1、對方是用支票跟債權人兌錢
2、有借據(証物)
3、借錢當時有沒有其他人在場
4、返還借款是15年有效的
5、法院只採信發票上的印章且只認印章是不是發票人所有的,不論字是誰寫的
6、聲請時要附上支票影本及退票理由單影本
7、聲請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100 (by 12191219) | 理由: 感謝資料提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8-05-07 10:20 |
12191219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4 鮮花 x52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以訴訟經濟角度看
應先申請支付命令
遭抗辯才以民事起訴


[ 此文章被12191219在2009-01-10 09:55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1-10 09:46 |
finalos2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2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其實重點在最後一句,「沒脫產」就要的回來,

所以在打訴訟前,

應先考慮一項事情,

要不要「假扣押」,

先將被告可供執行的財產扣住,

再來和被告也就是債務人周旋,債務人可能情急之下,會以和解或調解方式來處理,

不僅省時,也省去不少精神與麻煩。 表情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80 (by 12191219) | 理由: 謝謝分析


法律的生命不是邏輯,而是經驗~~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9-01-10 19:32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7414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