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2735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shyulih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级别: 副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笑话集锦
推文 x30 鲜花 x26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心情] 户政忆旧之:咦,改姓
姓氏,代表一个家族、氏族。古人有言:「坐不改姓」,姓氏变更,是一件大事。
日据时代,户政机关对于姓氏有两大「杰作」:一个是「赐姓」,另一个嘛,「姓氏笔误」。关于前者,到了光复初期,户政人员对于原住民朋友,延续以前日据时代作法,就算没有「瞎搞胡搞」,说实在,也是「糟了一个糕」,因此,多年来,原住民朋友严正的提出「正名」,的确是有其道理!还好,政府亡羊补牢,从善如流的,修订法令。
至于后者,日治时期,据悉户政人员有时笔误,如萧写成「烧」,邓写成「订」,或是把钟写成「钟」等。光复后,报纸上曾刊载这么一个趣闻,有位「罗」姓的先生,出国留学二、三十年,某次归国,意外发现:老家包括亲戚,姓氏通通被改成「骆」姓!原来,以往,初次全面申报户口时,老爸识字不多,偏偏户政人员也听错,加上当时的乡下人,识字者不比现在多,一错多年也没人想到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 此文章被shyulih在2008-05-03 19:48重新编辑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8-04-30 19:51 |
我爱布布 会员卡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10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改过名(想重新做人)没改过姓

子女从谁的姓?
只能说法律是越来越乱了
即使是父姓+母姓
谁先谁后也会吵翻天吧


不行~作废~驳回
放肆~无理~大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5-02 00:58 |
linuxredhat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头衔:
风云人物
级别: 风云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想说大家都知道近亲结婚容易生出"怕呆"之幼童,故我是非常可以让人选择从父母姓,应该强制规定从父或从母,因为将来要去追"几等亲"会非常麻烦,倒不如就规定从父就从父,从母就从母,不要有一"或"字。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9-03-29 17:55 |
青云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所以   因为伟大的立法诸公所提出的法律

现在户政已经在做亲等建置

一个小小的改变.........便民 两性平等....

可能就要耗费巨大的人力物力 做补救 =   =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2009-05-04 21:43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364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