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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y0219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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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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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緒]考古題
30題(答案是A)
乙因受丙之脅迫而將其所珍藏的骨董出售於甲,甲為善意第三人,則此買賣之契約效力如何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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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8-04-21 22:53 |
areli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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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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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情 答案是A沒錯~啊~
民法92條 你要注意第二項~ 在92條第二項中只有提及"被詐欺"而為之意思表示,其撤銷不得以之對抗善意第三人。並沒有包括脅迫,所就法條解釋那被脅迫就當然可以撤銷囉~
所以就第一項所言~ 被詐欺或被脅迫都可以對抗惡意第三人。
第二項只有提及被詐欺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故被脅迫者可以對抗善意第三人。


我們政府真是學人精~啊~~~~~~
哦~我的天吶~ 希望茂德跟茂矽一樣有敗部復活的機會~"~

人生如霧亦如夢 緣生緣滅 還自在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8-04-22 00:23 |
jinmo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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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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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有點腦筋急轉彎,要轉一下下~~~~~~~
民法92
前項「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
可知道:表意人可因被詐欺或被脅迫,得撤銷其意思表示。

在後段「被詐欺而為之意思表示,其撤銷不得以之對抗善意第三人」
可知道:如果是因為被詐欺,表意人的撤銷不得以之對抗善意第三人
         
      如果是因為被脅迫,法條就沒有說明是不得以之對抗善意第三人,所以我們就推定得以之對抗善意第三人

故選A,比較沒有問題。這樣說可以了解嗎????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8-04-22 00:34 |
雲蹤飄邈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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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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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是反面解釋才妥當,『推定』須有法律明文規定。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東森 Cable | Posted:2008-04-26 1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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