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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ndys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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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討論] 請問一下:大法官宣告法律違憲後,原判決效力?該如何處理?
請問一下各位大大:大法官宣告法律違憲後,原判決效力?該如何處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8-02-13 11:50 |
d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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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行審理
大法官會議解釋視為「新實事」
表情
應該是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8-02-14 03:37 |
yang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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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185號
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為憲法第七十八條所明定,其所為之解釋,自有拘束全國各機關及人民之效力,各機關處理有關事項,應依解釋意旨為之,違背解釋之判例,當然失其效力。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或其適用法律、命令所表示之見解,經本院依人民聲請解釋認為與憲法意旨不符,其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者,得以該解釋為再審或非常上訴之理由,已非法律見解歧異問題。

釋字188號
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其職權上適用同一法律或命令發生見解歧異,本院依其聲請所為之統一解釋,除解釋文內另有明定者外,應自公布當日起發生效力。各機關處理引起歧見之案件及其同類案件,適用是項法令時,亦有其適用。惟引起歧見之該案件,如經確定終局裁判,而其適用法令所表示之見解,經本院解釋為違背法令之本旨時,是項解釋自得據為再審或非常上訴之理由


平凡幸。。。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2-14 19: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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