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142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我真的姓朱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0 鲜花 x6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转贴资讯] 遥控器乌龙? 男误开同款车被当贼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2/8/sayk.html



  同一个遥控器居然可以开启2辆车,您相信吗?高雄有一名男子,到朋友的车上拿东西,就因为这样的
乌龙,误上别人停在不远处的同厂牌轿车,被当作窃贼送办,他今天出面喊冤,议员帮他找来另一个厂牌的
轿车做示范,发现这样的巧合真的存在!

  高雄市议员陈信瑜:「你过去打开一下。」

  议员拿出遥控器一按,2台同厂牌的车子竟然车门都开了,蒋先生就是这样走出KTV,要到朋友车上拿
证件,没想到搞错车子被当成是小偷。

  TVBS记者李葆仁:「蒋先生朋友的车子,当时就停在彩券行的外头,但是他搞错方向,误把转角同一
厂牌的车子,当作朋友的车,开门上车拿证件,也因此被警方当成小偷,怎么有那么巧的事?」

  2台同款车就停在转角两头,而且遥控器一按竟然都能开,让蒋先生误把转角的白色车当成朋友的车,
被赶来的车主当成小偷,双方弄清状况,发现是误会一场,决定大事化小,但警方还是将他送办,蒋先生认
为警方执法过当。

  当事人蒋先生:「发生误会的车主都帮我说话,证明这是乌龙事件,他也不想做笔录,但所长还是要将
我移送法办。」

  高市五福二路派出所长纪宗耀:「无论是开错别人车子,还是故意要开别人的车,都是法律所不允许,更
何况他已经坐上车子,他的意图我无法判定。」

  警方说,因为偷窃是公诉罪,加上疑点交待不清才会将他移送,只是自己的遥控器竟然可以开启别人的
车子,这样的巧合连警方也觉得不可思议。

-----------------------------------------------------------------------------------------------------

那这样子,如果两台车颜色都相同,那可能真的就是误认,
也可能有时候人在匆忙时,按下去有声响的他就开了,毕竟也不是他本人的车。
总之整件事情很乌龙。

但是,这也让大家警惕是不是自己的车会被同样的方式而窃走!!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8-01-23 04:52 |
lolo1122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5 鲜花 x30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车主都承认对方不是故意的
真的一支遥控器可以开二台车
那位所长未免太 OOXX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1-23 08:22 |
思诚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22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遥控器频率相近就难免有这种问题

有空何不测试看看自己家中的电器遥控器是否可以遥控其他电器

我就这样发现电视遥控器可以遥控冷气(冷气原厂没有附赠遥控器XD)


本家消息
反攻大陆 解救人妻正妹 消灭万恶共匪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8-01-23 09:47 |
达人奇兵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贴图天使奖
头衔:知者不言  言者不知知者不言 言者不知
风云人物
级别: 风云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908 鲜花 x354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还是头一遭听到此种事件
被误会当成小偷应该很不舒服
但是在此刻看见警方的"魄力"真不知如何来说 表情
只能说那位先生够倒楣应该去庙里拿个香好好敬拜神明去去楣运 表情


宽心待人 轻声细语 做事细心 规规矩矩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当你不知所措的时候先回到原点想想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8-01-23 11:36 |
M9005115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鲜花 x2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其实这是很常见的现象,车子这么多,要每台车子频率都不相同实在是很难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1-23 21:12 |
theempire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倒是认为那所长在程序上没有错
重点在窃盗罪的意图上..无法判定
不能以事后双方的认定来主导事实
何况警方也没有决定案件起不起诉的权力
他只能依他侦查的结果函送检察官
至于意图..还是要由检察官来认定
不能把现实上许多警察越俎代庖认定行为人的意图
就认为警察可以要或不要起诉
若本案警察可以迳行不起诉...那代表警察在许多吃案也具合法性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8-01-24 06:42 |
maer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嗯嗯!! 表情

函送不等于判罪..

我也觉得这样的程序没错..

不过我一个朋友也发生过类似的案件

一把钥匙可以骑走两辆摩扥车..
而且是坐在隔壁桌的同事车子..

因为事情没有闹大..

就带着那位神经大条的同事去警局销案了.. 表情


我算是新人喔~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8-01-24 19:05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3099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