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024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承氣湯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1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問題討論] 請問大大們地特五等法學大意---第23題
23 甲出售電視機給17 歲的乙,乙的母親丙於三天後承認乙的行為。請問:甲與乙之契約何時生效?
A甲與乙訂約時 B丙承認時 C丙承認十天後 D甲與乙訂約一個月後
答案是A

但是依照民法第79條: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始生效力
,所以是B嗎 表情
是不是我的觀念有問題,可不可以請好心的大大能幫幫我嗎 表情 ,


[ 此文章被承氣湯在2008-01-09 15:39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8-01-09 15:33 |
ze2900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5 鮮花 x18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Re:地特五等法學大意---第23題
下面是引用承氣湯於2008-01-09 15:33發表的 地特五等法學大意---第23題:
23 甲出售電視機給17 歲的乙,乙的母親丙於三天後承認乙的行為。請問:甲與乙之契約何時生效?
A甲與乙訂約時 B丙承認時 C丙承認十天後 D甲與乙訂約一個月後
答案是A

但是依照民法第79條: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始生效力
,所以是B嗎.......

大大所引用的
1.民法第79條:
  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始生效力。
  這條是正確沒錯喔!
2.但需要再加上:
  民法第115條:
  經承認之法律行為,如無特別訂定,溯及為法律行為時發生效力。

3.總結:
  *甲出售電視機給17 歲的乙,所以買賣契約(民法第345條)在這時已經成立
  *乙的母親丙於三天後承認乙的行為(依民法第115條規定,溯及為法律行為時發生效力)。
  *後面的承認是在追認先前所訂立的買賣契約效力(所以是A囉)


[ 此文章被ze2900在2008-01-09 15:49重新編輯 ]


別讓自己太完美
給自己20%缺點
別讓自己太執著
給自己20%隨風漂流 . . .
獻花 x3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1-09 15:43 |
承氣湯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1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謝謝大大的回答,我知道了,謝謝好心的大大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1-09 16:00 |
單子 手機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哦~~原來如此 表情


我叫單(ㄕㄢˋ)子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1-09 16:05 |
prophet1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你的回答也解決了我的疑問,謝謝!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1-09 16:09 |
飛兒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鮮花 x60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嘛是因此解惑!

此文章被評分,最近評分記錄
財富:500 (by 巧剪人間情) | 理由: 感謝支持!


獻花 x1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01-09 23:29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495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