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921 个阅读者
 
<<   1   2  下页 >>(共 2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badizsony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鲜花 x9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讨论] 今天陈菊的判决~~
关于今天高雄陈菊的判决~~
个人没有蓝绿色彩,因为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困难的背后,隐藏着通往成功的阶梯
完成一个小目标,会把自己推向一个大目标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7-11-16 21:44 |
woodlay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3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可能是开了一个很不好的例子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生命里出现英雄
其实你自己就是自己的英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7-11-16 21:53 |
wish885187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鲜花 x4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是不太懂法律

不过看到总统陈水扁做出的回应

[感谢司法还给台湾民主、市民一个公道,陈水扁还以「过来人」的身分表示,因为选后输赢不多,而找出各种的理由,来诉求选举不公,不管是当选无效或选举无效的官司,耗费多少社会成本。]

我就很想给他八下去

我个人是也没有什么政治色彩

不过看到他最后义正严词的补上那句话我实在是觉得很虚伪

还请问他浪费了台湾多少的社会成本?

发表了多少让人啼笑皆非的论调?


*~*天煞孤星*~*

    又变回家徒四壁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7-11-16 22:07 |
andylgc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假如是败诉~~那就表示选前的前一晚就可以贿选~抓到人不可以说出去~
那更奇怪吧~~没走路工也没这件案件吧
所以都各方面都有问题~~都不守法吧
@@:个人之言~别见怪
不喜欢就别看吧~@@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7-11-16 22:08 |
谜者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6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andylgc于2007-11-16 22:08发表的 :
假如是败诉~~那就表示选前的前一晚就可以贿选~抓到人不可以说出去~
那更奇怪吧~~没走路工也没这件案件吧
...43 表情
我的看法与你相同~
虽然有制订选举造势时间,
但是若有特殊事件,
还是得是情形而定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索尼So-net网 | Posted:2007-11-16 23:00 |
豪仔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头衔:Evolution~        Evolution~       
版主
级别: 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休闲哈啦, 数位影视
推文 x89 鲜花 x124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次也不算先例 照旧而已
宣判无效重选才算是先例

判决结果就看是几审宣判而已
一、二审宣判理由颠倒也行 只是影响不同
而且也真的是一体两面
选举前一夜怕贿选合法化 因此该检举
但是若是造假的指控 好像也没事 还能影响一下选情

台湾的选举制度是赢一票就是赢
根本不管票数差距比率和胜选票数是否过全体半数
因此胜选的说差几票也不影响 败选的因为操作失利"捶心肝"

法律可以说差距范围不影响选情 也可以说负面操作影响投票率
就看法官决定采用哪一边 选民继续干瞪眼...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7-11-16 23:32 |
jujujan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还可以~
毕竟是''依法处理'',所以对于判决结果,大致可以猜出来

记得似乎有规定候选人选举造势的时间跟天数,不过这部份通常没任何人遵守吧!
不过这个跟这次的争论一点关系也没有啦~~
想问的是各位对大多数人所提的,认为是法官从严解释法条,此点有何看法??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11-17 00:05 |
Lenco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绯闻事件可以虚构﹐走路工事件可以代制﹐不久后可能找个很像

『马英九』的人来创建一桩『马英九杀人事件』来摆布整个2008

大选的气势﹐奇怪的是‥‥「选罢法」就是对这拿它『没办法』!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11-17 00:26 |
me9595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8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woodlay于2007-11-16 21:53发表的 :

可能是开了一个很不好的例子

对~~~开了一个很不好的先例--------------一审宣判"当选无效" 表情

以后,选举大家来买票,政党,桩脚,后援会,大家来买票, 表情

抓到,不可以报欧~~~不然"当选无效" 表情

买票,钱从那里来,不是 政党 就是 候选人; 桩脚,后援会没那么大方,自掏腰包买票,除他钱太多了 表情

买票对 桩脚,后援会 有啥好处阿? 表情

想也知道 政党 跟 候选人 是得利者 表情

下面是引用wish885187于2007-11-16 22:07发表的 :
我是不太懂法律
................................

不过看到他最后义正严词的补上那句话我实在是觉得很虚伪
..................

还请问他浪费了台湾多少的社会成本?

发表了多少..................

我也不懂法律,但谁虚伪,有人比他更虚伪

陈菊二审宣判 马英九:尊重司法判决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6/58/obri.html

高市长官司/黄败诉 马:选票制裁用「奥步」的人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6/17/ocv8.html

翻盘!! 马英九:失望 法院没有道德勇气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6/1/ocui.html

吴伯雄:栽赃的当选有效 选风将败坏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6/1/ocq3.html

马批司法 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马特别费胜诉时为何不质疑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6/1/oco2.html

自己看吧~~~ 表情

立委并公投一阶段投票 马英九:地方可调整(中央社)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6/5/od3s.html

啥官都没有,比总统还大 表情

2004年总统选举后的一些"社会成本" 是谁让费的 表情

另外,红衫军大闹台北时,某人怎么都不处理,要让事情越闹越大?~~ 表情

总之,我觉得,某政党在用"奥步",老是在破坏一些制度,最好社会大乱 表情  

社会大乱,对执政者是没好处滴~~ 表情

下面是引用豪仔于2007-11-16 23:32发表的 :
这次也不算先例 照旧而已
宣判无效重选才算是先例

判决结果就看是几审宣判而已
一、二审宣判理由颠倒也行 只是影响不同
.......

有同感~~~ 表情



下面是引用Lenco于2007-11-17 00:26发表的 :
绯闻事件可以虚构﹐走路工事件可以代制﹐不久后可能找个很像

『马英九』的人来创建一桩『马英九杀人事件』来摆布整个2008

大选的气势﹐奇怪的是.............

你可以去写剧本了~~

保证,一半人叫好,一半骂到烂~~~ 表情


[ 此文章被me9595在2007-11-17 01:47重新编辑 ]


献花 x2 回到顶端 [8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11-17 01:20 |
hippo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6 鲜花 x18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个人并没有蓝绿色彩,但是建议蓝绿双方都要虚心检讨,每一次的选举文化再这样恶斗下去,终究会造成蓝绿双方两败俱伤,建议大家回头想一想,受伤影响最大的其实还是选民自己。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
献花 x0 回到顶端 [9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11-17 01:20 |

<<   1   2  下页 >>(共 2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940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