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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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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 大陆通过劳动合同法 台商因应
《经贸政策》大陆通过劳动合同法 台商因应

【王陵】 
大陆十届人大常委会通过公布的「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多项与台商目前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明显不同,台商应在实施前做调整,免得产生争议及发生受罚的情形,重点包括下列十项:

一、以「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同意续订立合同时,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为压力,诱使企业与员工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合同。

二、严惩不与员工订立合同的企业,最迟自明年2月1日起,这些企业须每月支付二倍的的工资给应订立而未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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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7-08-02 08: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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