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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wer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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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法院要你来你可不可以用这一招拒绝
国务机要费案15号再度开庭审理,审判长原本希望吴淑珍能够到庭,以便法院宣示证据能力和进行争点整理,不过,吴淑珍还是以身体不适为由委托律师向法院请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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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7-06-16 10:54 |
mikan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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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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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我不是吴淑珍
法院应该不会理我吧!!

是说 普通平民 如果因为病况不佳
应该也是可以向法院请假的

可是 能如同吴女士这样吗? 就很难说啰~~


『加油!』
对我来说,是一个多么沈重的字眼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7-06-16 10:57 |
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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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经历过法院流程的人绝对无法想像 .不只吴淑珍凡是"名人" 法院都会有所顾忌的

这应该称...不同待遇...现实...欺善...一般人想要向法院请假...有可能吗?.......答案是"不可能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06-16 11:23 |
lawman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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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以证人身分传讯的话,那么你的请假必须要有合理的原因由法官核示准予请假的话,法官或许就会再定下次庭期请你出庭作证,或是征求传讯证人当事人的意见,是否继续传讯。
但是若是以其他关系人的身分传讯的话,那么法条就没有硬性的规定一定要到庭了。
另外,传讯证人未到庭依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审判长是可以裁罚并予拘提到案。

以上意见仅供参酌。


缘聚缘灭,人生似云!
事缓则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06-18 11:49 |
smilehouse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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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身体如果也像吴淑珍女士那样一般..我当然也可以用这一"招" 表情
我是一个平凡又平凡的一般人 我的身体也没像吴淑珍女士那么差 可是我的确也因身体不适 开了医生证明请了几次假都没出庭 甚至最后法官也判决了..所以向法院请假 本来就可以 并非可不可能的问题..反倒是吴淑珍比较倒楣   因为她是名人 因为她刚好是第一夫人 原本请假是一件很平常的事 却被媒体宣染成这样.. 表情


巧智终归庸俗
雄谋只余虚话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06-23 03:29 |
yltbp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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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法律还是人治的成份大
依法如何如何也仅是供一般人参考
对真正高层人士
其玩法弄法之术
非我们能想像
谁叫你不念法律+位居高位
可不可以用这一招拒绝?
端看身分地位
当然如是病得只能逛百货公司却不能上法院
那也唯有特殊身份才能享有之特权
谁叫你不是叫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06-24 23:00 |
yule3200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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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吧 <如果有朋友遇到..歹势 我不想去那个地方呐 哈哈>
若法院不答应...
就跟他们说 ...
他们有这个案例
要求 相同事件 相同处理 
哈哈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索尼So-net网 | Posted:2007-09-01 0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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