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214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大臣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心情] 写给网友第一封信与收到最后一封信
看到你传来的讯息竟让大臣感到温馨,用温馨二字好像不适当,不过确是最接近我看到你来信时的感觉,但是在看到你信中提到在公司有些事让你有不适意的感受!顿时让大臣想到以往曾说过的这句话{当你害怕或担忧一个心术不正的人,此时心亦驱向黑暗!若你所害怕担忧的对象是位坦荡君子,此时心已走进光明!}绝无调侃也不是想成是你的意思"

只是想换另一种说法表达出你所讲的公司内部里,同事间的明争暗斗无事生非的种种!我所要说的是小人心窄.气短.理不明!必往暗处伤人~然而凡己所为皆暗室不欺心(但可不能让人觉得像呆子)小人将渐离但在不同ㄉ环境遇到相同的人,若同样的问题发生结果会不一样!有本书书名是{新厚黑学}朱津宁着.是讲人互相间所产生的问题,对人性有露骨的描述,去买一本来看看甚佳~若买不到!可以告诉大臣,我这几天会去台中你想看的话我就送过去!(哈~这以书会友的藉口实在太完美了,但我妈交代过我跟陌生人约见面很是危险,不知道大臣可不可以相信你?)!不过在还没看之前就先听大臣乱盖一翻!你有认真看吗?那你坐好~听到没有?对!坐正点才能专心看"嗯"这样才懂事"
内容好像乱了点是吧?因为刚回国有点累!可是你要是失眠来看的话就会好睡点~

谈到关于人的方面所讨论的层面会是很复杂,就算自身经历过也很难在三言两语之中能体会(奇怪的事当你明白后简单几句话就能了解一件事情的起始,但结果却无定数)但大臣的朋友小瓶子!既然有这方面的问题让你不顺心,那大臣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错~!是心甘情愿的求瓶姑娘听我讲一讲~拜托啦"~好~既然你要我说那我就说吧!下面就是臣姥姥的裹脚布是又臭又长要慢慢闻?是慢慢看~才能品味出个中滋味?~哈~味道如何?就以你所讲的事来聊"你当是局外人来听大臣讲古,现在会想睡了吗~?困的话把裹脚布拿起来多闻两下~我这样乱哈拉算不算无聊?嗯!我也有点自觉"

话说:某年某月的某天在某间公司,发生一件耳语制造出的谣言,不管这谣言对当事者伤害大小,都会让同事之间疑心生暗鬼互相猜忌,还必须刻意的在众目昭彰下,释出那种不可能是我在背后搞鬼的自清意味,再表现出瓜田李下以避嫌疑,重点就是怕若被同事错认是我讲的或参与其中那下回暗箭射中自己,岂不是无妄之灾有口难言~当有一天真被冤枉若无昭雪必将有所怨怼,也就只好把心中委屈讲给同事听~
~但不久后~你所抱怨的话将成下一个耳语!会不经意的从有心人的口中传播开来!再经过专责制造出谣言的三姑六婆口中~用一种像是为人叫屈自己是好心的意味(要紧的是让大家知道他是消息灵通人士,有谁在背后说他坏话他都知道,并会释放出他想讲的话能上达天听)他会告诉被谣传的人说:我是听谁谁谁说的~在掐头去尾只挑会让对方气结在意的话!当听着怒火被撩拨起来后,这些八婆四九多半会说:也许他没这个意思是我不会讲话才让你误会,但那个某xx跟谁谁谁也知道,不然你去问他们,可不能说我讲的喔?我是好心告诉你你可别害我难做人!!!

看到这里~会不会觉得大臣是一位社会阅历丰富的人,但是你多看两次后,你会认为大臣讲一堆好像很有深度的话,但都是些成年人都知道的屁话!是不是?不许说谎~嗯"还是瓶子最乖马上承认大臣是在说废话!!!但是你这样直言无讳说大臣是在讲屁话,未免太伤一位特地从大陆回到台湾,为的只是想看你有寄信来吗?当看到你的来信后,就算拿牙签撑眼皮也要立即回覆的朋友,这位受伤害的朋友就是大臣我了!!但无妨~大臣还受得住!你也不必道歉我也会原谅你!因为大臣的肚子还可以在放进一艘船!E~我是不是忘记吃药了,何以会讲到跟我要讲给你了解的事无关?(紧来困咖透董)

呵~你要是不明白我要说的是什么那就对了?因为人有思想.人吃五谷杂粮,既是饮食男女.必然会有七情(喜怒哀惧爱恶欲)六欲(眼耳鼻舌身意)也就是说会让你感到困扰的事,是人必然会遇到的事,当自己问心无愧何必在乎那些会让你不愉快的事呢?瓶子不要去在乎一件事是否有做到面面俱到,当你满足多数人的需要,就会听到少数人对你的批评,因为人的自私会只想着自己才重要?懂我的意思吗?所以自私的大臣认为你最重要,你要开开心心的过日子,不要老想会让你不舒服的事,你该让那些好事者去无可奈何,不然他们想怎样叫他们过来找大臣~真来找我!我就说你说的不然他们又能怎么样?看来还是瓶姑娘厉害?

我不知道你能否清楚,我要你了解的是什么?但你可以去在意事件发生时所带来的感受,去讲给朋友听,或是贴在某个网站上,听听他人的建言"可是当事情发生在周遭让你不愉快时你该学会如何适心为要?大臣的做法是不管当时我做何回应,但事后我能了解我所遇到的每件事(包括亲友的生老病死)是人都会经历的过程,那又何须挂心让自己烦忧呢?这当然不容易做到,但日久一些原本会让我在意的事,若再次发生我会一笑置之,但我目前所在意的事是!这么认识比我笨的朋友!不是说你哦~是说我另一个朋友他叫张三

PS:打完后我从头看了三遍!看到我生平写过最长的信!真的"我有点替自己感到感动~但我更感动的是?竟然有人会(闻)我的裹脚布这么久!我好像感动到哭了!应该说我流泪了!相信我?当四下无人时认真的打一个大大的哈欠,你会感到当人能没包装的做自己当下想做的事,是何其美好欢娱的事情!当你感觉到时;你会在打哈欠时为所为而滴下眼流,我感觉到了!所以我流下两行清泪,紧接着我要做当下让我欢娱的事?你要祝福我什么请快点祝福!要赶快祝我有个美梦阿,不然等下我睡着就感应不到了?

放心!你不用交代我?我知道起床后该做什么!你应该是叫我睡醒去看医生对不对~好吧!既然是你说的,我就去看看医生看有什么需要我指导的地方~!我是不是有点白痴白痴!
重点在你能会心一笑的去明白?我要表达的是什么?

多问你一句话?你会很懒惰吗!不然为什么久久才寄一封信来?
还是没话跟大臣说?那你可以自聊ㄚ~多讲点自己的事给大臣听,不要跟大臣一样如此含蓄矜持!我是跟你讲真的"我自己一个人独处时,是沉默到完全不讲话的!你说大家都是自己一个人时不讲话对不对!那是你没看过我的朋友,他叫李四他无原无故,跑去高雄当和尚时我去看他,那里的和尚每一个都是在自言自语,宣讲一些高深莫测的佛法!听说庙好像不在了?方便的话帮我打听看这庙还在不在,记得那时我跟里面的高憎聊天聊到心有戚戚焉!本来要请我过去当住持!唉~过去的事不提也罢也爱睡了~就此打住!对了~告诉你庙的名称你会好打听,庙的名称我记得是叫"龙发堂"-       夜安了我的朋友   大臣字

往来20多封信后,收到了以下这封信(大臣...最近好吗?ㄣ~好老套ㄉ开场白ㄛ....呵呵 只是好一阵子没大臣ㄉ消息..想大臣应该是忙吧~!瓶子这边正面临一些抉择,真ㄉ让瓶子很难下决定....ex:网路认识ㄉ朋友与感情间只能选其一,但大臣对小瓶子来说是很重要ㄉ,瓶子并不想去割舍ㄚ...大臣..瓶子该怎么做呢?只因别人不相信网路上有真正ㄉ朋友,或纯友谊因为网路是虚幻ㄉ...ㄡ~一ㄍ头两ㄍ大啦...)


【心得感想】

为了避免造成网友的困扰,就不曾再联络了,失去一位谈的来的异性网友,心中有些落寞~所以才贴上我寄给她的第一封信,跟她寄给我的最后一封信,聊以慰藉,看着莫怪



  ★虚而不屈~动而愈出~多言数穷~不如守中★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7-16 23:11 |
Ivon 会员卡 葫芦墩家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个人商品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验证会员
级别: 荣誉会员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鲜花 x1423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大臣于2006-07-16 23:11发表的 写给网友第一封信与收到最后一封信:
看到你传来的讯息竟让大臣感到温馨,用温馨二字好像不适当,不过确是最接近我看到你来信时的感觉,但是在看到你信中提到在公司有些事让你有不适意的感受!顿时让大臣想到以往曾说过的这句话{当你害怕或担忧一个心术不正的人,此时心亦驱向黑暗!若你所害怕担忧的对象是位坦荡君子,此时心已走进光明!}绝无调侃也不是想成是你的意思"

只是想换另一种说法表达出你所讲的公司内部里,同事间的明争暗斗无事生非的种种!我所要说的是小人心窄.气短.理不明!必往暗处伤人~然而凡己所为皆暗室不欺心(但可不能让人觉得像呆子)小人将渐离但在不同ㄉ环境遇到相同的人,若同样的问题发生结果会不一样!有本书书名是{新厚黑学}朱津宁着.是讲人互相间所产生的问题,对人性有露骨的描述,去买一本来看看甚佳~若买不到!可以告诉大臣,我这几天会去台中你想看的话我就送过去!(哈~这以书会友的藉口实在太完美了,但我妈交代过我跟陌生人约见面很是危险,不知道大臣可不可以相信你?)!不过在还没看之前就先听大臣乱盖一翻!你有认真看吗?那你坐好~听到没有?对!坐正点才能专心看"嗯"这样才懂事"
内容好像乱了点是吧?因为刚回国有点累!可是你要是失眠来看的话就会好睡点~

.......
我觉得不管怎么样子
就会感觉到讯息的意思
有好也有坏



^^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政府网际 | Posted:2006-08-07 10:15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0700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