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209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自干王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5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古文][分享] 廉耻   顾炎武
  五代史冯道传论曰:「『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善乎管
生之能言也!礼、义,治人之大法;廉、耻,立人之大节。盖不廉则无所不取,不耻则无所
不为。人而如此,则祸败乱亡,亦无所不至。况为大臣而无所不取,无所不为,则天下其有
不乱,国家其有不亡者乎?」
  然而四者之中,耻尤为要,故夫子之论士曰:「行己有耻。」孟子曰:「人不可以无耻
。无耻之耻,无耻矣。」又曰:「耻之于人大矣!为机变之巧者,无所用耻焉。」所以然者
,人之不廉而至于悖礼犯义,其原皆生于无耻也。故士大夫之无耻,是谓国耻。
  吾观三代以下,世衰道微,弃礼义,捐廉耻,非一朝一夕之故。然而松柏后凋于岁寒,
鸡鸣不已于风雨,彼众昏之日,固未尝无独醒之人也。
  顷读颜氏家训,有云:「齐朝一士夫,尝谓吾曰:『我有一儿,年已十七,颇晓书疏。
教其鲜卑语及弹琵琶,稍欲通解,以此伏事公卿,无不宠爱。』吾时俯而不答。异哉,此人
之教子也!若由此业,自致卿相,亦不愿汝曹为之!」嗟呼!之推不得已而仕于乱世,犹为
此言,尚有小宛诗人之意;彼阉然媚于世者,能无愧哉!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电讯 | Posted:2006-06-10 10:06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02340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