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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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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文][分享] 樂府詩集
樂府詩集

樂 府 詩 集 卷 第 一
      郊 廟 歌 辭 一
      《 樂 記 》 曰 : 「 王 者 功 成 作 樂 , 治 定 制 禮 。 是 以五 帝 殊 時 , 不 相 沿 樂 , 三 王 異 世 , 不 相 襲 禮 。 」 明 其 有損 益 。 然 自 黃 帝 已 後 , 至 於 三 代 , 千 有 餘 年 , 而 其 禮 樂之 備 , 可 以 考 而 知 者 , 唯 周 而 已 。 《 周 頌 ‧ 昊 天 有 成 命》 , 郊 祀 天 地 之 樂 歌 也 , 《 清 廟 》 , 祀 太 廟 之 樂 歌 也 ,《 我 將 》 , 祀 明 堂 之 樂 歌 也 , 《 載 芟 》 《 良 耜 》 , 藉 田社 稷 之 樂 歌 也 。 然 則 祭 樂 之 有 歌 , 其 來 尚 矣 。 兩 漢 已 後, 世 有 制 作 。 其 所 以 用 於 郊 廟 朝 廷 , 以 接 人 神 之 歡 者 ,其 金 石 之 響 , 歌 舞 之 容 , 亦 各 因 其 功 業 治 亂 之 所 起 , 而本 其 風 俗 之 所 由 。 武 帝 時 , 詔 司 馬 相 如 等 造 《 郊 祀 歌 》詩 十 九 章 , 五 郊 互 奏 之 。 又 作 《 安 世 歌 》 詩 十 七 章 , 薦之 宗 廟 。 至 明 帝 , 乃 分 樂 為 四 品 : 一 曰 《 大 予 樂 》 , 典郊 廟 上 陵 之 樂 。 郊 樂 者 ,《
易 》 所 謂 「 先 王 以 作 樂 崇 德 , 殷 薦 上 帝 」 。 宗 廟 樂 者, 《 虞 書 》 所 謂 「 琴 瑟 以 詠 , 祖 考 來 格 」 。 《 詩 》 云 「肅 雍 和 鳴 , 先 祖 是 聽 」 也 。 二 曰 雅 頌 樂 , 典 六 宗 社 稷 之樂 。 社 稷 樂 者 , 《 詩 》 所 謂 「 琴 瑟 擊 鼓 , 以 御 田 祖 」 。《 禮 記 》 曰 「 樂 施 於 金 石 , 越 於 音 聲 , 用 乎 宗 廟 社 稷 ,事 乎 山 川 鬼 神 」 是 也 。 永 平 三 年 , 東 平 王 蒼 造 光 武 廟 登歌 一 章 , 稱 述 功 德 , 而 郊 祀 同 用 漢 歌 。 魏 歌 辭 不 見 , 疑亦 用 漢 辭 也 。 武 帝 始 命 杜 夔 創 定 雅 樂 。 時 有 鄧 靜 、 尹 商, 善 訓 雅 歌 , 1 歌 師 尹 胡 能 習 宗 廟 郊 祀 之 曲 , 2 舞 師 馮肅 、 服 養 , 曉 知 先 代 諸 舞 , 夔 總 領 之 。 魏 復 先 代 古 樂 ,自 夔 始 也 。 晉 征 受 命 , 百 度 草 創 。 泰 始 二 年 , 3 詔 郊 廟明 堂 禮 樂 權 用 魏 儀 , 遵 周 室 肇 稱 殷 禮 之 義 , 但 使 傅 玄 改其 樂 章 而 已 。 永 嘉 之 亂 , 舊 典 不 存 。 賀 循 為 太 常 , 始 有登 歌 之 樂 。 明 帝 太 寧 末 , 又 詔 阮 孚 增 益 之 。 至 孝 武 太 元之 世 , 郊 祀 遂 不 設 樂 。 宋 文 帝 元 嘉 中 , 南 郊 始 設 登 歌 ,廟 舞 猶 闕 。 乃 詔 顏 延 之 造 天 地 郊 登 歌 三 篇 , 大 抵 依 倣 晉曲 , 是 則 宋 初 又 仍 晉 也 。 南 齊 、 梁 、 陳 , 初 皆 沿 襲 , 後更 創 制 , 以 為 一 代 之 典 。 元 魏 、 宇 文 繼 有 朔 漠 , 宣 武 已後 , 雅 好 胡 曲 , 郊 廟 之 樂 , 徒 有 其 名 。 隋 文 平 陳 , 始 獲江 左 舊 樂 。 乃 調 五 音 為 五 夏 、 二 舞 、 登 歌 、 房 中 等 十 四調 , 賓 祭 用 之 。 唐 高 祖 受 禪 , 未 遑 改 造 , 樂 府 尚 用 前 世舊 文 。 武 德 九 年 , 乃 命 祖 孝 孫 修 定 雅 樂 , 而 梁 、 陳 盡 吳、 楚 之 音 , 周 、 齊 雜 胡 戎 之 伎 。 於 是 斟 酌 南 北 , 考 以 古音 , 作 為 唐 樂 , 貞 觀 二 年 奏 之 。 按 郊 祀 明 堂 , 自 漢 以 來, 有 夕 牲 、 迎 神 、 登 歌 等 曲 。 宋 、 齊 以 後 , 又 加 祼 地 、迎 牲 、 飲 福 酒 。 唐 則 夕 牲 、 祼 地 不 用 樂 , 公 卿 攝 事 , 又去 飲 福 之 樂 。 安 、 史 作 亂 , 咸 、 鎬 為 墟 , 五 代 相 承 , 享國 不 永 , 制 作 之 事 , 蓋 所 未 暇 。 朝 廷 宗 廟 典 章 文 物 , 但按 故 常 以 為 程 式 云 。
  1 尹 商 : 《 三 國 志 ‧ 魏 書 ‧ 杜 夔 傳 》 作 「 尹 齊 」 。訓 : 同 上 作 「 詠 」 。 2 歌 師 尹 胡 : 據 同 上 及 《 宋 書 ‧ 樂志 》 ( 以 下 簡 稱 《 宋 書 》 ) 改 。 3 二 年 : 《 宋 書 》 作 「五 年 」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1-19 1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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