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5741 个阅读者
线上游戏 快速索引
RF CSO LUNA 墨香 寻仙 暗黑 洛汗 运命 希望 仙剑 诛仙2
天堂 天堂2 SD钢弹 劲舞团 爆爆王 三国志 枫之谷 QQ三国 魔物猎人 梦幻诛仙 烈日风暴 剑侠世界
艾尔之光 天子传奇 中华英雄 幸福五角 永恒纪元 天翼之炼 热血江湖 恋爱盒子 吞食天地 吞食天地2 光明战记 天龙八部
战栗时空 第九封印 完美世界 仙境传说 魔兽世界 星海争霸2 无尽的任务2 极速快车手 武林群侠传 全民打棒球 跑跑卡丁车 SF特种部队
三国群英传 未来启示录 暗黑破坏神 真三国无双 梦幻龙族传说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yuhching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5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转贴文章] 无敌魔法~超越神的一瞬间((绝对屏障))
作者:mortte (我不吃芭辣)

以下所测试皆是亲身实测
如果你是从哪听来
还是什么盟友测试就免了
我向来是不吃芭乐的(请见称号)

测试开始:

施法后显示的状态是
在周围产生绝对的防御力。

施法后.右下角的法术延迟计时器
会缓缓的倒数.
结束后会自己消失.
用来判别时间到了没!

智力减免后施法一次消耗mp21.
施放费用2颗魔宝.

延迟10秒.会和无敌10秒时间相互抵消.
无敌解除后的瞬间可以马上再放绝屏

只要你有足够的魔力和魔宝.
或是足够的财力(月饼)?就可以持续很久.
也就是可以变小巴放神圣疾走..
毫发无伤的从91冲到100楼?

重点来了重点来了重点来了重点来了重点来了重点来了重点来了

==========================
无敌状态中
可自由移动.还有捡拾地上的物品...
仍保持无敌不会消失

你可以想像未来开放新的秒龙后
一堆屠龙玩家的装备喷在尸体旁...
只有你能目中无龙的缓缓走过去...
『咖擦!!』
比隐斗还屌!
==========================

==========================
无敌状态中
可以喝水.使用变卷.回卷.
但是无法施法和使用1~5级魔法卷轴
==========================

==========================
无敌状态中
不论被物理攻击或魔法攻击伤害
皆无被打动作.
也不会扣血
==========================

==========================
无敌状态中
可以强制攻击来解除无敌状态
但延迟无法施法时间仍然计算中
==========================

==========================
无敌状态中
被魔夺或放毒无效.会有动画出现.但mp并不会被吸走.也不会中毒.
会被相消.但相消后仍维持无敌状态
还有无敌中被死亡之指攻击不会中毒
==========================

想学一本吗?
会掉的怪有精灵使和他带的闇精灵.
不过数量太少了.
建议去找傲塔的梅杜莎或邪恶多眼怪泡茶比较容易!

以上实测
end!

疑!?
你说我为什么这么好心公布这项惊为天人的密秘?
因为我已经准备好了!
要大捞一票!
哇哈哈哈!!

【转自】鸦片馆
======================
听他介绍后真想买一本..
无敌的诱惑真是挺强大的..这本应该比圣结便宜吧
因为不能对其他人放.. 表情

======================



您的回覆对发文者有很大的鼓励
请多支持发布软体跟影片的人...


Sorry~* 如果我不小心违反版规 请PM我!!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5-12-09 10:13 |
chouyi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8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哇.............哇........
真是强阿..............
可惜我练的是妖精!!!


屡败屡战!!!

决不放弃!!!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6-23 16:48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403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