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1093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SWAT3901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 鮮花 x9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小說][分享] [分享]第9朵玫瑰
我和丈夫有個默契,那就是一年中最最重要的日子,一定是結婚紀念日。

不管每一年的結婚紀念日是星期幾,丈夫一定設法請假不上班,然後用心安排一個只屬於兩個人的「約會」。朋友說我丈夫應是列入保護的稀有動物,因為很少有男人在結婚後還每年送玫瑰花、寫卡片給太太。

第一年的紙婚紀念日,我收到一朵玫瑰花,從那時開始,每年我都會收到丈夫送的玫瑰花。

捧著七朵玫瑰,正飢腸轆轆地望穿秋水

記得有一年的紀念日,我們相約在一家很高雅的西餐廳見面,丈夫特別請假赴約,我們期待一起午餐,沒想到我在餐廳樓下的雅座等到中午一點多,都未見到他。等待的時刻裡,我忽然發瓠自己又回到談戀愛時的感覺,一顆心像小鹿亂撞,焦灼中幾乎要放棄等候而轉身回家時,心中靈光一陣,我的他該不會在餐廳樓上的座位等我吧?急忙轉身上樓,只見丈夫手裡捧著七朵玫瑰,正飢腸轆轆地望穿秋水,不知伊人為何遲遲未出瓠?那天是我們的第七年結婚紀念日。

生了兩個孩子後,日子變得忙碌不堪,我常常在做不完的家事和奶瓶、尿布裡弄得灰頭土臉,浪漫的愛情似乎要淹沒在瓠實的塵土中,可是丈夫依舊設法克服各種困難,堅持著要過只屬於我們兩人的結婚紀念日。

孩子剛滿一歲那年,公公因為車禍癱瘓,在加護病房住了三個月後,終於出院,丈夫決定接回家自己照顧。從此我每天忙得焦頭爛額,像轉個不停的陀螺般,甚至連結婚戒指都不知丟到哪兒去了。陪伴重病家人,讓我們的婚姻生活彷彿進入一個黑暗的隧道裡面,而且不知何時可走到出口。

遺失的婚戒復活了

沒想到丈夫依舊費心安排了一個出乎我意外的結婚紀念日,他設法把孩子送去朋友家代為照顧,又特別找來一名看護在家中照顧癱瘓的公公,然後請假邀我去約會。

我這個整日在家忙碌照顧老人和小孩的灰姑娘,竟然又變成了公主。

我們去了婚前第一次約會的那家餐廳,那是我們開始墜入情網的地方。丈夫拿出了一個金戒指為我戴上,原來他暗地裡又去訂做了一個戒指,和被我遺失的婚戒一模一樣,當然還有九朵玫瑰花。

我想起結婚時我們在上帝面前立下的誓約,不論貧困、軟弱、疾病,都要堅守婚姻的承諾,永遠和對方在一起。看著手上的婚戒,我忍不住哭了。

生活的艱辛和疲累,竟在結婚紀念日那天,全都消失無蹤影。

對我們這兩個在破碎家庭中長大的孩子而言,美好的婚姻是上帝給我們的祝福,更是生命中最珍貴的禮物,雖然每一年都要面對不同的挑戰和困難,尤其是原生家庭的影響,但我們始終相信愛的力量大過一切。

結婚紀念日,永遠是一年中最被期待的日子。



找一個懂妳的人,也期許自己做一個懂別人的人

聰明的人喜歡猜心 雖然每次都猜對了,卻失去了自己的心
傻氣的人喜歡給心 雖然每次都被笑了,卻得到了別人的心

最近愛上這個圖案說!! 啊達~~~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省 中華電信寬頻網(ADSL) | Posted:2004-11-30 11:23 |
Ivon 會員卡 葫蘆墩家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個人商品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驗證會員
級別: 榮譽會員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38 鮮花 x1423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SWAT3901於2004-11-30 11:23發表的 [分享]第9朵玫瑰:
我和丈夫有個默契,那就是一年中最最重要的日子,一定是結婚紀念日。

不管每一年的結婚紀念日是星期幾,丈夫一定設法請假不上班,然後用心安排一個只屬於兩個人的「約會」。朋友說我丈夫應是列入保護的稀有動物,因為很少有男人在結婚後還每年送玫瑰花、寫卡片給太太。

第一年的紙婚紀念日,我收到一朵玫瑰花,從那時開始,每年我都會收到丈夫送的玫瑰花。
.......
我覺得有時候會紀念那個的日子啦
但是也要讓人同意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政府網際 | Posted:2006-08-01 09:59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571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