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8255 個閱讀者
命理服務》 數位論命舘 | 免費排盤 | 星僑易學 | 五術書籍 | 線上論命 | 影音論命 | 八字命書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數 | 周公解夢 | fackbook 粉絲專頁 |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sernchan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2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轉貼]野鶴老人秘法
野鶴曰:予有秘法,單教世之全不知五行生剋之士,亦不必念卦書,只要學會點卦,看係何卦,不管動與不動,即於全圖內,照式查是何親持世,遂能斷四宗大事。
如占防憂慮患者,若得子孫持世無虞,官鬼持世,憂疑難解,須宜加意防閑;占功名者,若一時官鬼持世,即許成名,子孫持世,且宜待時;占求名財者,妻財持世必得,兄弟持世難求;占疾病者,若得六沖卦,近病不藥而癒,久病妙藥難調。
右段簡易之法,稍知五行之理者,斷不可以此式占卜,即點亦不驗,務必細看此書後卷,何為空而不空,破而不破;何為墓而不墓,絕而不絕;何為真反吟,假反吟;何為進不進,退不退;何為回頭剋者生,何為回頭剋者死;何處可用神煞,何處不看用神。
何為占此應彼,何為占遠應近,何為得其法者,百卜百靈;何為不得其法者,屢占不驗;何為元神有力,不生用神;何為忌神無力,能害用神;何處闢諸書之謬,何處不增巧驗之奇;細參種種秘奧,方能決事如神。
或問曰:「假令占防災慮患,若得子孫持世,自是無憂,若得官鬼持世,驚惶必見,倘卦中並不現者,何以決之?」予曰:「一卦不現,再占一卦,再占不現,次日又占,昔人泥其不敢再瀆,所以無法。」
易云:「三人占,聽二人之言」,古人一事既可決於三處,今人何妨再瀆;予生平以來,稍得其奧者,全賴多占之力也,事之緩者,隔日再占,事之急者,遲遲又占,不拘早晚,不必焚香,深夜亦可占之,只要單為一事,如心懷兩三事而占卦者,非一念之誠,決無應驗。
假令占功名,或是官鬼持世,或是子孫持世,得其一者,得失已知,不必占矣,不可厭其子孫持世,務必求其官鬼持世而後已,此非理也,他可類推;倘一事而與眾人同其禍福者,各占一卦,決之更易,即如行舟遇暴風,家中防火燭,人人俱可占之,但有一卦能得子孫持世,皆同無患。
又如占疾病,病人自占,若不得六沖之卦,一家俱可代占,中有一人得六沖卦者,或係近病久病,吉凶自了然矣,此法名為「賽錦囊」,予幼時只會占卦,不知裝卦,照此式全圖裝排決斷,少經離亂,危處叼安,賴此之力也。
但予還有秘法,一並教人,凡關一己之福禍者,只宜暗中卜之,照前決斷,不可令人在旁,占過之時,吉凶自知,切不可將此卦文又問識者,爾若安心問人,神亦早知,所得之卦,定有深奧,寧可存此卦帖,待事過之後,然後問人。
前說占防災慮患及占功名,占求財,乃係題頭,初學之士,恐不知何事當占,今予細寫始末,使人凡遇後事,照此卜之。
占防憂慮患者,或為國計民生,陳言獻策;或為條陳將相,諫諍君非,恐其事之不行,禍先及己;或為行江飄海,前途慮賊盜風波;或見遠方火起,恐其延及本家;或為瘟疫流行,恐為我害;或見飛蝗遍野,慮害我苗;或孤行無伴,或廟宿旅眠,或家防火燭,或宅見妖邪;或隨營買賣,或踰險越關;或已入是非之場,心憂貨患;或欲管閒事,恐惹災非;或入病房,以防沾染;或服務毒物,恐致傷生;或服人蔘藥餌,有無益我;或馭野獸劣馬,恐致驚傷;或已定重罪而望赦,或已得重病以防危;或見遠處有可疑之舟,或見外來有可疑之輩;或買官房公地,有無後患;或買山場墓地,有無是非;或錯買盜物,或身居險地;或見鄰家有獸頭照壁,沖射我宅,能為害否;或見鄰山新葬,及開窯蓋廟,犯先塋否?
以上皆係防災憂患,但得子孫持世,安如泰山,當行即行,有吉無凶;若得官鬼持世,憂疑不解,加意防之,即使當行,亦宜罷止,惟陳言諫諍者,又當別論,若果真正為國計民生,捐軀報主,即使官鬼持世,亦宜行之。
前說諸事,以子孫持世而吉,官鬼持世為憂,此二者,卦若不現,儘可再占,但有一現者,不必占矣,然事有緩急之不同,假令江海開舟,倘得官鬼持世,豈有永不開行之理,殊不知早開一日逢凶,遲去半時免禍,倘若今日占得官鬼持世,且莫開舟,明白再占,後日又占,但遇子孫持世,即使開行,事之有相似者,倣此。
占功名者,不拘文武或已仕未仕,但得官鬼持世,望陞即陞,候選即選,入場必中,童試必取;罣誤者,官職猶存;黜名者,前程可復,林下久居,定蒙啟用,考職考藝,必取其名;納粟者,名登仕籍;開墾者,加等即陞,問缺者,此缺必得;立功者,必建奇勳,但不宜子孫持世,一切功名,目前失望,待有機會,下次再占。
予又以占卜秘法,再行教人曰:防災慮患及占功名,只可自己決疑,不可代人占卜,自占防患者,獨盟一點防患之心,占功名者,止有一點功名之念,自然靈驗,恐他人不知子孫與官鬼之理,既有慮禍之心,復有求名之念,便難決斷。
譬如上書諫言,此人若無官者,未必不欲借此以求名,而防禍之心,亦所不免;有官爵者,既懼功名之有失,又慮言出而禍隨;又如身有前程者,或已仕,或未仕,曰今罣誤,事尚未結,既慮失官,又防獲罪,此三種人,皆謂之「心懷二念」,卦中倘得子孫持世,欲許其無事,又恐神報失名;若斷其功名有礙,又恐神報無憂,故曰:自占必驗,代卜不靈,非卦不靈,他心不專于一也。
又如在任占地方之警變,及旱澇災荒,此謂之防災慮患,若子孫持世,盜息民安,官鬼持世,諸災必見,但不可占遠年,只可占本歲,雖占本歲,亦不可將此數一卦而占,須宜每事另占一卦;又如己見驚變,惟恐罣誤,此即謂之慮功名之有失,持世最喜官鬼,不宜子孫。
又如在任無事之時,禱於神曰:我蒞此任,將來陞否?若得官鬼持世,一定高遷,子孫持世,必然罣誤;又如未達之士,占我終能成名否,官鬼持世,食祿有期,子孫持世,終無可望。
又如或有祖蔭,或已援例,或已立功,凡係已有部劄披文委牌等事,問我將來終能出任否,官鬼持世,一定飛騰,子孫持世,安心株守。
又如士子先占一卦,問今科中否,若官鬼持世,金榜標名,子孫持世,即知今科無望也;改日再占下科中否?倘又得子孫持世,又知下科不能,另擇一日,再占終身可能中否?若得官鬼持世,終能奮發,仍得子孫持世,改業他圖;孝廉占會試,童生占入學,皆同此法。
以上皆秘法也,占事者,全在節節問去,卦無不靈,若未卜目下,先問終身久遠之事,殊不知神報近事者多,世人不識此理,胸中如許未決之事,先問終身,而神止報眼下之疑,斷卦者,亦不能知此神意,竟以終身決之,豈非天壤耶。
占財者,問錢糧可能徵收足額否?領錢糧可能全額否?妻財持世豐足,兄弟持世包賠;問買賣經營,開張店面,及遠處求財,或見貴求財,妻財持世宜行,兄弟持世速止。
占經商貿易,開張店面,若已行久矣,問將來興廢否?妻財持世,愈久愈豐,兄弟持世,由斯衰敗;占囤貨者,妻財持世可買,兄弟持世休收;占放債者,妻財持世,始終兩好,兄弟持世,有借無還。
占取債者,妻財持世,集目下不得,到底償還,兄弟持世,另日再占,若屢占而仍兄弟持世者,終成畫餅,屢占而得官鬼持世者,必要經官。
占開礦及煤窯礬山,及買山伐木園林鹽池魚沼,凡係山崗江海以取利者,妻財持世,物阜財豐,兄弟持世,破財折本;占煉汞燒丹,世無此理,卦不必占,念亦莫取,即使卦得妻財持世,亦應別處之財也曾有人占燒丹,卦得戌土財爻持世,午火子孫發動相生,只謂戌月一定成丹,豈知九月妻室子女,由數千里而來,異鄉團聚,戌土妻財者,應妻室,午火子孫者,應子女,此乃占此應彼也,易為君子謀,豈不信哉,故非理之求,神不報此而應彼也。
占地下忽見光彩異物,或現黃白奇形,疑其有財者,若妻財持世,必有金銀,兄弟持世,不無財,且有破財之事,倘官鬼持世者,必是妖邪。
予習周易有年矣,凡占感應如神,因念人有不知易理之妙,不曾習念卦書,所以說此一段秘法,人見其靈,自然學卜,此法不獨自用,兼可傳人,紳士商民,俱宜習學。
但此法,原為全不知五行生剋者而設也,倘稍知五行者,神必現隱微之卦,或吉裡藏凶,或凶中帶吉,非看用神、生剋、制化、月破、旬空,並詳後卷,求名、求財,及病疾諸章斷例,而欲求驗者,猶之欲行而卻步也乎。


============================================================
轉貼自http://www.fengshu...se.com
============================================================


[ 此文章被sernchan在2005-11-02 11:08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10-27 13:56 |
hosen520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6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表情感謝您的分享....^^


~智慧若現心自在,慈悲常捨褔自來~
~陰陽本一體,五行八卦中,若識箇中義,吉凶了分明~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08-02 21:42 |
aaronsun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十分感謝你分享。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8-02-13 16:50 |
shawgimy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謝謝分享.....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8-12 10:18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028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