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571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小医师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5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健康] = Entecavir 抗B肝新选择 =
资料来源:奇摩健康新闻;联合新闻网

治疗B型肝炎的口服抗病毒药物,有了新选择,第15届亚太肝脏研究协会 (A-PASL)公布新药Entecavir的第三期临床试验数据,在降低病毒量、控制肝脏发炎、e抗原消失的三大指标上,都比老药干安能 (Lamivudine)有显着效果,2年观察期下来,还没有抗药性的问题。

这项针对Entecavir的临床试验计画采跨国进行,有三大试验对象:一类是首次接受抗病毒疗法的患者,其中ETV-022研究e抗原阳性反应患者、ETV-027研究e抗原阴性反应患者;另一ETV-026研究则是对干安能已产生抗药性的患者,均进行48周的双盲试验,比较使用Entecavir与干安能的疗效。

香港大学肝学专家黎青龙分析指出,首次就接受Entecavir抗病毒药物的患者,在48周的治疗后,病毒量可以有效降低,以敏锐的PCR病毒侦测方法检验,在ETV-022研究中,使用Entecavir的患者有67%已经侦测不出病毒,优于干安能的36%;在ETV-027研究为90%比72%;就连对干安能已产生抗药性的患者,也有19%使用Entecavir的患者侦测不出病毒。

黎青龙表示,会不会产生抗药性,是医师决定使用哪一种抗病毒药物的考量因素,目前他肯定新药Entecavir没有抗药性,唯曾经使用干安能治疗的复发患者,有1%在接受Ente-cavir治疗后,出现抗药性让病毒回升。

成大医学院内科教授张定宗也参与这项研究,他表示,除了以病毒量下降数目衡量药效,以切片检验患者的肝脏组织,发现使用Entecavir的患者,发炎指数多数能改善达到 2 分、纤维化情形也不再恶化;e抗原消失后,8成以上不会复发。今年,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正式核准Entecavir上市,台湾最快明年引进这个新药。

感想:
B 型肝炎的人有福了~
没想到继干安能 (Lamivudine)之后,有新的治疗 B 型肝炎的药问世了~
目前干安能 (Lamivudine)在临床的效果不错,但是有些许副作用,而且用药时间也有点长。
希望新的药品能更加有效的控制肝炎病毒的复制,使 B 型肝炎的病人能得到更有效的治疗~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8-22 12:06 |
baq1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9 鲜花 x3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好希望能赶快进来
治疗一下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亚太线上 | Posted:2005-08-22 20:43 |
小医师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5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B肝新口服药 国外临床试验比干安能疗效好

(资料来源:奇摩健康新闻)

B肝治疗的口服药物将有新选择,一项国际研究显示,一种新药比目前常用的干安能疗效更好,病患连续服用一年后,平均每西西血液的病毒量,从一亿只病毒,降低到十只而已,而且副作用低,预计可能明年三四月间在台湾上市。(黄玉芳报导)

这项B肝新药的大型临床研究,全球一共收治了七百零九位患者,台湾六家医学中心也约有一百位患者参与。成大医院肝胆肠胃科教授张定宗表示,让受试者分三组,分别服用新药,干安能及一般维他命,每天一颗,服用一年后发现,服用新药的一组,只要每天零点五毫克的剂量,血液中的病毒量就会大幅下降。

另外百分之六十七的患者,血液中侦测不到病毒,干安能则是百分之三十五,而且七成二患者肝脏发炎指数回复正常,也比干安能的六成二高,同时干安能服用后两成会有抗药性产生,新药可以避免这个困扰,不过患者会有感冒,头晕,疲倦等副作用。目前药厂已经将第三期临床试验结果送到卫生署,预计明年卫生署会核准这项药物上市,而患者一个月可能要自费九千元左右。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8-23 21:09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492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