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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 加][轉貼] [加拿大]人間天堂--溫哥華
我不知道許過多少次願,有時間一定會去溫哥華見見朋友,喝口老酒,散散心。當接到加拿大華裔作家協會劉惠琴會長的電話邀請以及副會長陳浩泉先生的書函邀請,讓我在《華人文學--海外與中國》研討會上做個演講時,盡管我剛剛從歐洲出席《歐華作協第三屆年會》回來,公事私事千頭萬緒,但我還是心動了。
不單單是由於溫哥華的美麗使我遊心思往,更重要的是會議代表的名單裡聚集了許多文學的先進如於梨華、洛夫、弦、胡鞠人、古華、許行、劉登翰、袁良駿、陳耀南、樑麗芳等我所敬重的前輩,他們中有的是我自學生時代就崇拜的前賢,有的則是在我走進文壇的道路中,曾給予過無價的鼓勵和幫助的導師。特別是洛夫先生和古華先生再三在電話裡希望我此次能到溫哥華一遊,把盞敘舊。我就是交織在這樣的向往和盛情下飛到了加拿大西部最大的海濱都市--溫哥華。
在飛機上,我的鄰座是位加拿大記者,他以其職業特有的習慣和滔滔不絕的神侃,使我還沒入境加拿大就已對他引以為自豪的祖國稍有了些解:加拿大的原名是Huron-Iroquois,後改為Canada(我以前從不知道),國土面積九百九十七萬平方公裡,現有人口近三千萬,也就是說每平方公裡2.9人面積,簡直可以用人煙稀少來形容了。這也許就是加國開放移民的主要原因和重要資本。記者問我:你知道我們國家的像徵是什麼嗎?海貍(Beaver)。我說不是楓葉嗎(Maple Leaf)? 他連忙搖頭說 No,No。他說在歐洲人發現加拿大這塊土地之前,這片大地約居住著四十多個印第安人部落。從東部的新斯科細亞省、聖羅倫斯河谷、大湖區,中部的平原區,到西岸的卑詩省均散布著印第安人的族群。他們有的以捕魚為生,有的專門獵食野馬、野牛,大湖區及聖羅倫斯河谷的印第安部落是最早以耕種為生的原住民。東部森林區如新斯科細亞省、新布侖茲維克省、魁北克東部、安大略省北部等地區,印第安人在這裡則是過著隨季節而遷徙的生活。或聚集、或捕獵,均依時節而定。就像聰明的海貍,一代代頑強地在這塊土地上繁衍生存下來,所以說海貍才是加拿大真正的像徵。我看他說得很認真,不由地仔細打量起他來,從飛機舷窗外射進來一抹粉紅的朝陽,映在他那略顯激動的臉上,隱約間讓我感覺到一絲印第安酋長的影子。“你不會是印第安人吧?”我調侃道,出乎我的預料,這位看上去金發藍眼的白人,竟認真地點點頭,說他太爺爺那輩有印第安的血統。他說印第安人與世無爭的生活到十六世紀開始有了轉變。先是有誤打誤撞的水手,意外的來到了北美洲,在回程中意外發現這附近的水域漁產豐富。歐洲的漁民因而紛紛前來此處捕撈漁貨,也在加拿大海岸地帶建造曬魚場和房屋。繼之有法王派來的遠征隊,抵達今日魁北克,宣稱法國佔有該地,之後還以利誘和拐騙的手法,企圖從印第安人手裡奪取更多的土地和黃金。十六至十八世紀是法國王朝的鼎盛時期,和英國皇室一樣,歷代法王都極欲向海外開疆拓土,宣耀國威。當英國在大西洋沿岸積極拓展勢力的時候,法國則在北美洲佔領了大片的土地,目的在於建立新法蘭西殖民地。傳教士在這裡興建教會、醫院、學校,企圖以思想改造的方式,讓印第安人放棄原有的習俗和宗教等傳統,皈依基督教,以便根植法國的勢力。在經濟面上,歐洲人對皮毛的需求量甚大,而這裡盛產的皮毛可讓法國獲利豐厚。由於初期的佔領和統治遭到當地印第安人不斷的反抗和英人的阻撓,法王最後取消了新法蘭西公司,改由皇家直接統治,並建立類似法國本土的行省制度,在此大興工業。至十八世紀上半葉時,新法蘭西殖民地的范圍廣大,從大西洋沿岸的新斯科細亞省到密西西比河流域皆是。十七、十八世紀的法國和英國在拓展疆域時經常因為利益問題而兵戎互見,戰火也波及至法國的新法蘭西殖民地。十八世紀中期的七年戰爭迫使法國將這片土地拱手讓給英國,開始了加拿大歷史的新頁。初期英國為了魁北克一帶龐大的法國移民傷透了腦筋。此時適逢美國獨立革命的醞釀期,為免內憂,最後採取安撫法人的政策,讓魁北克人民保留原有的天主教、民法、語言、莊園制度等,並將原本是印第安人的領土和紐芬蘭省部分地區劃入魁北克的范圍。這項政策不但鞏固了英國的統治地位,也奠定了加拿大從此法、英兩種民族共處的局面。十九世紀上半葉龐大的移民潮對加拿大的開發有極大的貢獻。從溫尼伯湖至太平洋岸,弗雷澤河的金礦吸引大批美國淘金者,英國政府為免此地淪為美國人領土,於是建立了不列顛哥倫比亞皇家殖民地,後來又在西方建立曼尼托巴省和自治領聯邦政府,並修築橫貫加拿大的太平洋鐵路。日後從哈得遜灣公司手裡取得了西北地方,加拿大的領土終於得以東西連貫,版圖也就此固定下來。自治領和聯邦政府的建立使加拿大正式走上統一和獨立國家的道路,但是在經濟和國防上仍須仰賴英國,所以加拿大取得獨立主權,成為一個國際上公認的主權國家卻是一百多年後的事。
我在飛機上聽完那個記者的有關加拿大的歷史課後,對加拿大能有今天的繁榮不禁肅然起敬。從機場出來,好像仍在美國,若不是楓葉旗到處飛舞,同文同宗的加拿大似乎與美國沒有什麼太多的區別。當然,對於我這個從達拉斯華氏近一百度氣溫下來的熱帶人來說,溫哥華舒適的海洋性氣候無疑是令我倍感親切。本來洛夫先生執意要到機場接我,並要我一定住在他家,但我因為行程改變且考慮到他老人家德高望重,怎敢勞他大駕?!於是先在網上找到全溫哥華的地圖,指揮出租車司機二十分鐘內就找到洛夫先生位於烈治文市(Richmond)的“雪樓”。說起“雪樓”,在溫哥華的文學圈內無人不曉。自“詩魔”洛夫退休自台北移民溫哥華後,他不但沒有隔斷與海峽兩岸文學圈的聯系,還與旅居溫哥華的文人墨客們常來常往,並在自宅辦起了“雪樓小集”,以詩會友,以字連誼,成為海外文壇傳頌一時的美談。由於我到達的當天是周末,又近水樓台地住在了洛府,有幸趕上“雪樓小集”的聚會,領教了溫哥華文壇精英們的才情和華彩。那天我們幾個受邀而來的海外客人:中國福建作家協會副主席劉登翰教授、中國社科院文學所的袁良駿教授、澳州雪梨來的陳耀南教授和我,不但有幸結識了劉惠琴、劉惠心、談衛那、陳浩泉、林艾維、曹小莉、黃冬冬、石貝、書晴、焦健良、王景慧、程學常、齊妙等加華作家,還興致勃勃地品嘗了早在報章和文學圈中耳聞已久的洛夫夫人陳瓊芳師母的精美手藝。特別是她制做的牛肉蔥油餅,外焦裡嫩,噴香味濃,實在是好吃得令人回味無窮,我在洛府住了三天,由於師母每天的絕佳烹調,使我大飽口福,以致於回到達拉斯去中國餐館吃飯至今都不敢點蔥油餅,因為與洛夫夫人的手藝相比,餐館做的蔥油餅簡直是慘不忍嚥。當天晚上朗誦了洛夫的新作三首:《大鴉》、《白色的喧囂》和《水墨微笑》。特別讓人感動的是,談衛那女士以舞台劇的形式,表演了她的新作《讀送鞋之後》,是和洛夫的《寄鞋》一詩……在那晚“雪樓小集”上所感受到的那種溫情足以令我終生難忘,對於那些居住在溫哥華那片熱土的文學先進們,對中華文化孜孜不倦地追求、傳播和維系的可貴精神,讓我再一次想起洛夫的詩句:所幸世上還留有一大片空白……所幸……
溫哥華在19世紀初時,它還是一片荒野;只有一些土著過著原始的漁獵生活。在19世紀時,隨著近代工業的興起及新的礦產資源的發現;因此加拿大的經濟從此開始發展。在19世紀末期時,成為加拿大的主要港口。1867年時,綽號“Gassy”的賈大頓(Jack Deighton)來到此地,他在蓋士鎮的華特爾街(Water Street),即現址的蓋士鎮,蓋了一個木造的沙龍酒吧(Saloons)供四面八方來的拓荒者憩息,這就是溫哥華的第一家飯店的起源。在城市西遷後蓋士鎮的經濟便開始走下坡,在1971年時,卑詩省政府將蓋士鎮劃為文化保留區,古老建築物因而得以保存;如今,蓋士鎮已成為獨特的觀光區,維多利亞式的建築,舖著圓石的街道,露天咖啡座,以及古董店、精品店和餐廳,使蓋士鎮成為逛街、購物及用餐的好地方。在蓋士鎮有難得一見舉世僅有的蒸氣鐘(Steam Clock),每15分鐘噴出蒸氣一次,Cordova Street上有各式各樣的小商店,同時也可欣賞到加拿大原住民文化,這兒收藏了一些很不錯的藝術作品。溫哥華在1886年正式成為城市,並公推賈大頓為第一任市長,同時溫哥華是賈大頓與他的幕僚決定為紀念白人船長喬治﹒溫哥華(George Vancouver),於1792年為找尋西北通路而來到此地,故將此城市命名為溫哥華。而蓋士鎮則是為了紀念他的貢獻而命名的。有趣的是在Maple Tree Square的中央可以見到賈大頓的雕像矗立在一只啤酒桶上。
溫哥華位於不列顛哥倫比亞省內,是全省的工業中心,也是加拿大的第三大城,三面環海。溫哥華的中心座落於朝西擴展的英倫灣(English Bay),而成為一個向東北突出的半島。半島的前端為史丹利公園,以獅門橋與對岸的北溫哥華相連接。它的下方為英倫灣,上方為貝立德灣(Burrard Inlet)。而市區以貝立德(Burrard Bridge)、格蘭佛(Granville Bridge)兩座橋相連接。
由於這次大會設在中國城的“中華文化中心”會議廳內,我們每天從烈治文市的洛府到中國城都必經幾條溫哥華名街如格蘭佛街(Granville Street),這條街有著各式各樣的商店、電影院和迪斯可舞廳等。當時正好宣布要倒閉的百年老店伊頓(Eatons)百貨公司也在這條大街,那幾天加拿大報紙上整版整版地報道此事,因為這家老字號連結著溫哥華人幾代人的情感和希望。沿著Georgia St.街角下行,有全市最大的商廈太平洋中心(Pacific Centre Mall),而洛布遜街(Robson Street)則因高級名店、餐廳、百貨公司都集中於此,這裡儼然已是一條最流行時髦的街道了。洛布遜廣場(Robson Square)上常有音樂會,地下樓有快餐供應,所以有很多上班族都是在廣場上邊享用午餐邊聽音樂。在接近中國城時,穿過同性戀酒吧群集的格蘭佛街,到處可以看到印度人和以印度文為招牌的商店,在食品店內流淌出印度風味的音樂,街道兩旁大多是寶石和紗麗布店,這兩種商店中都賣有產自印度的各類物品。
本來我曾想去溫哥華藝術畫廊(Vancouver Art Gallery)去看看,因為一個畫家朋友說溫哥華藝術畫廊有引人注目的希臘神殿式的圓柱,館內收藏了許多加拿大及東南亞有名的藝術作品,其中有繪畫、雕刻、攝影等,還有畢卡索、戈雅、夏加爾的作品。但由於會議時間安排的很緊,只好等下次再去了。
溫哥華的中國城鄰接於蓋士鎮的南側,號稱北美第二大的中國城。住在這裡的中國人是19世紀中,為了至加州淘金而離鄉背井後因尋找金礦而北上至加拿大,後來便在此落地生根的。現在溫哥華已有華人移民四十多萬,為北美華人人口比例最大的城市。所以加拿大從國會議員到政府部長都有華人出任,最近更有華裔女性伍冰志(Adrienne Clarkson),代表英國女皇出任加拿大總督,由此可見加拿大華人在該國的影響有多大。以我所觀察,溫哥華的中國城應是北美最具規模的中國人社區,這裡不但有整潔的商店,還有一個座落於中國城內中華門牌坊後面的中山公園,這個由加拿大政府與中國合作建造的明朝風格的花園,懸掛著明朝式樣的燈籠,據說是在蘇州以手工打造的,中國風味時足。還有碧綠的池水,和園中花草相互輝映。我曾和洛夫先生及劉登翰教授信步園內,感覺如同身在中國的南方小鎮,令人讚嘆不已。
會議於九月四日上午十點正式開始,在樑麗芳教授等致詞後,首先由原香港大學教授陳耀南和中國社科院文學所袁良駿教授開講,二人妙語連珠,台下掌聲不斷。陳教授以“在下、孤獨、無文”為題闡述華文文學的困境與出路。袁教授則以“新世紀、新格局、新發展”為題展望二十一世紀的華文文學的前瞻。下午由著名詩人原《聯合報》副總編輯弦先生和《明報》副刊主編丁果先生主持發言。弦的題目是“世界華人文學一盤棋”,以早期台港大陸文學與海外華文文學的互動關系,論述今天華文文學的角色定位,並提出當前華文壇的幾件大事。丁果先生則呼應弦的論點,提出應把溫哥華這個藏龍臥虎的城市辦成一座文學城。第二天上午由來自中國福建的劉登翰教授主講“北美華文文學的文化主題及與二十世紀中國文學的關系”,他以其堅實的研究基礎,論証了海外華文文學對本土文化的沖擊和影響。引起聽眾的熱烈討論。下午由著名作家於梨華女士和我主講,於先生被尊為“留學生文學之母”,她以“海外華人文學前景探討”為題,探討海外華人文學的歸屬、定位及前景。我主要介紹了華文網絡文學的起源、特征及其對傳統文學的沖擊和影響。兩天的研討會,感觸最深的是溫哥華不但文學大師虎居龍盤,而且聽眾的素質普遍很高。據說此次研討會聽眾全部收費,而且高達二十元,竟然有近百人到會,這在北美好像絕無僅有,由此可見大會組織者的魅力和“手段”高強。
第二天午餐後,當地文友諾拉小姐帶我和洛夫、劉登翰三人驅車去史丹利公園(Stanlry Park),這是溫哥華最負勝名的風景地。佔地一千英畝,蒼翠常綠的灌木,莊嚴宏大的柏樹。杉木,怡靜和泰然的野生自然環境,包圍擁抱著悠閑的人們。在公園裡有令人陶醉的水族館,絢麗奪目的玫瑰花園,露天劇場,高爾夫球場,環繞公園的海邊行人道等等。數之不盡。公園前後約有10公裡左右,以步行瀏覽最佳,如果覺得十公裡太累的話,騎自行車則是另一種感受。在公園入口看到的塑像是蘇格蘭詩人羅伯特漢斯,而後面山丘則矗立著加拿大總督史丹利勛爵的塑像。這個公園的產權是印地安人的,加拿大政府只不過是以永久租借方式使用。在入口處的右方有一個噴泉,過去曾經是海口的一部份,故其名“失落的浮礁(Lost Lagoon)”。史丹利公園的美麗景色,分為死形島(Deadman's Island)、溫哥華港(Vancouver Harbour)、獅門橋(Lions Gate Bridge)、海岸紅杉林區(Coastal Red Cedar Forest)、玫瑰花園,以及圖騰柱(Totem Poles)等幾個景點。在圖騰柱區,所有的圖騰都是由紅雪鬆木雕成的,而且都是住在加拿大太平洋地區的各印地安民族所雕刻而成的。洛夫先生引領我們去看小熊,由於找不到停車位,只好委屈諾拉小姐看車等我們。北京姑娘諾拉雖然出國很早,又在南太平洋上的小島美屬薩摩亞上生活過幾年,但渾身還是透著北京女孩的率直和瀟洒。她送給我的名片頭銜是自由撰稿人,問她如何為生?她自豪地說:我有個好老公呀!多洒脫的北京姑娘!
另一個給我印像深刻的女孩是卑詩省大學(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的新生齊妙。那天她拿著個錄音機來採訪我,她猛一看就是個高中生,要不是她媽媽--原台灣警廣名主播凌晨在一旁,我很難相信她是溫哥華華僑之聲(AM1320 CHMB)電台的記者,更為令人驚奇的是,這個很小就隨父母移民加拿大的小女生,卻在台北的《皇冠》雜志發表過多篇有影響的小說。後來在研討會上,對於是將海外華文文學溶於西文?還是繼續保持傳統?與會者爭論不休,齊妙則一鳴驚人地以自己為例,認為放棄用中文寫作就意味著背離傳統,也就失去了華文文學存在的意義。她還告訴我因為溫哥華的香港移民太多太有錢,不但將這裡的地價房價物價炒高,而且還將這裡的公眾語言英語變為粵語,連台灣大陸來的新移民都不得不學習香港話以適生存。西方媒體甚至把溫哥華(Vancouver)稱之為香哥華(Hongcouver),美國《時代》雜志幹脆稱其為“亞洲新都市”。齊妙說自己所上的UBC大學號稱加拿大西岸規模最大的學校,它位於市區的西南方,面臨喬治亞海峽和英倫灣,環境優美怡人。在廣大校區中包括了8個學院,9個研究所及有1200萬冊以上藏書的圖書館、博物館、高爾夫球場、健身中心、庭園和各種設備。目前約有四萬名學生就讀於其中,校園內黃面孔黑頭發的學生抬頭皆是。
溫哥華有太平洋門戶之稱,幾乎四面環水,北邊的貝立德灣是個不結冰的良港,港內貨輪飄揚著世界各地的國旗,南邊的弗雷瑟河向西注入喬治亞海峽,喬治亞海關將加拿大本土與溫哥華島分隔開來,就像一位詩人所說的:若不是視野被群山擋住,溫哥華將會升天……但周遭的山脈也給溫哥華帶來一年1400公厘的雨量,使得空氣清新,景色翠綠。烏雲也在山脈上結成冰雪,為溫哥華市制造出一年長達五個月的滑雪環境。溫哥華大都會的面積市3000平方公裡,包括北溫哥華,西溫哥華,本拿比(BURANBY),哥桂蘭(COQUITLAM),哥桂蘭港(PORT COQUITLAM),莫地港(PORT MOODY),匹特草原(PITT MEADOWS),烈治文(RICHMOND),白石鎮(WHITE ROCK),三角州(DELTA),新西敏寺(NEW WESTMINSTER),和蘭裡鎮(LANGLEY)等郊區。雖然溫哥華是加拿大第三大城(次於多倫多與蒙特婁),但眾多的水域,高山,與公園,令人誤以為它比實際面積還大。完備的交通網讓溫哥華人可以早上滑雪,下午航海,晚上欣賞歌劇。我在溫哥華的第三天,古華夫婦曾陪我到海邊的白石鎮吃生魚片,我們坐在海邊的長椅上眺望遠方,感嘆人生的奇妙和變換無窮。這是我許多年來第一次如此輕鬆無憂無慮地在海邊小息。初秋的陽光是那麼地溫柔和嫵媚。周圍的人又是那麼地悠閑自在。當時那種心曠神怡的感受,今天想起來仿佛是做了一場夢。這種城市環境之美,好像連最有激情的詩人都不得不擲筆駐足,無言以讚。古華說在這個城市連做生意都像是在享受,商人們談合同時都會先選個視野好的地方,鳥瞰全城,在景天一色的舒心環境下簽下自己的名字……
在溫哥華最後的一天晚上是在文壇前輩弦家度過的,這個小型的烤肉聚會有弦的老友洛夫夫婦、於梨華、古華夫婦、劉登翰、劉惠琴、陳浩泉等,公感性地說這是他近年來最高興的一晚,並趁興為大家唱了兩段河南豫劇,令大家拍手叫絕。前一天晚上在洛夫家他和洛夫先生、劉教授及我四人曾痛飲白酒,相談甚歡。今天他不顧夫人有病在身,請大家再來自己家中一聚,展現其豪爽之個性。無怪乎他能長居台灣文壇之龍頭,並栽培出三毛、席慕容等一流的作家,我想這都與他親和的性格不無關系……
“搬來溫哥華吧!”這幾乎是所有目前居住在溫哥華的文學前輩們,對我發出的真誠的邀請。溫哥華真是太平洋的寵兒,到阿拉斯加的「愛之船」,就是從這裡啟航。所以這個碼頭就成為溫哥華的注冊商標。我雖然過去也來過這裡,但是這趟溫哥華之旅不僅是我感覺最棒的一次,更讓我認識了一群很有意思的朋友,因為有了他(她)們, 使我一點也不感到寂寞。溫哥華是我一輩子也忘不了的地方。諾拉說,夏天的景色更美,但秋天給我的感覺已經很棒了,洗印出來的相片每一張都像名信片一樣。對溫哥華的感覺真的是一見鐘情,除了有山有水,風景如畫外,整個城市的溫度都好像是最適合我們人類的,難怪大家一窩蜂的往這裡移民。美好的生活環境再加上隨處可得的美味佳餐,溫哥華真的是個好地方,逛一圈後的感覺是everything is too good to be true……
特別是當飛機起飛時,所產生的失重(落)感,是我近年來最強烈的一次,整個旅途就好似到了一個夢中的仙境一般。難怪當我步出達拉斯機場外,面對蒸籠般的近一百度高溫時,有種從天堂跌到地獄的感覺,唉,這正是我目前寫這篇遊記時心情的最佳寫照,看到窗外驕陽下一覽無余的大平原,我確信我是剛從天堂回來的,不知道我何時才能重返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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