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821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t0306894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头衔:
版主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灵异] 在网上不要乱 叫老公啊
我朋友小T女友小H,由于太贪玩,连大专的文凭都没拿到,现在待业在家已一年多了。平时无聊,经常上网去泡GG,因为她小有姿色,加上又不拒绝视频。被她骗得死去活来的可怜GG数不胜数。有一次小T翻她QQ好友的名单,从头拉到尾要一分多钟,还要都是小图像!!!小T常跟她讲,骗人不好,她没有一次听得进去。这次好啦,差点要了她的小命

她前2个星期遇到了一怨男,几天就骗得别人对她死心塌地。差点连银行密码都告诉她了。两个人山盟海誓,就是什么不能同年同月生,也要同年同月死的那种。她也是犯贱,小T早就告诉她,说这种人一般都长得不怎么样,她硬是要和别人视频聊天。好啦,等那位仁兄穿戴整齐,打开摄像头,结果就只有一个啦

小T好心跟她讲,叫她和别人说清楚。她偏要逗别人,还说什么我不在乎你的外表之类的话。但是小H一星期前又玩厌了,和另一帅GG打得火热。冷落了那位仁兄。有一天,那个被冷落的怨男跟小H说他要去死,小H当时也没想那么多,又正好帅GG在和她讲一缠绵悱恻的故事。随口就叫那怨男去死。还把别人踢进了黑名单

她说两天都没见到那个怨男了,小T叫她打个电话琪O人,她没当回事。终于有一天晚上,那怨男的头像又出现在她QQ上了。她很生气,大骂别人。因为现在太多的黑客软件,她还以为别人搞她的电脑。后来发现不对劲了,先是关不了QQ,后来连机都关不了了。那个怨男一直在问她,不是说好同年同月死的吗??她一怒之下就拔了电话线。可是那个人还一直在发信息,都是些什么要殉情的话。她也没办法啦,就叫小T去了

小T一进她家就觉得不对,阴气特别重。他问了事情的起因经过,就觉得不是那么简单的事。小T试图和那怨男聊天,还没坐下,护身符就乱动。小T知道那怨男已经不是人了。但是怕吓到小H,小T也不敢出声,就叫她回避一下

和鬼谈判真是件不容易的事,要不是小T小时候有和马面交手的经验,早就被上身了。他和那只东西谈了很久,它那口怨气不散的原因就是小H叫了别人几声老公,还要山盟海誓,它要带小H走,这件事到了地府,也是小H不对。讲到小T口都干了,它还不肯罢休。小T只好狠下心,把它打得魂飞魄散

要是再有人遇到类似的情况,当然,最好不要骗别人。但是真的碰到了,记住一点,这些为情自杀的鬼虽然怨气重,但是没什么灵力的。一个什么护身符之类的法器就可以打得它们魂飞魄散。不过会损自己的阴德的,所以,万不得已不要乱用!!!!



介绍大家一个透过facebook来玩的网页游戏 : 海盗王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2-07 13:18 |
jaxon0523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1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个是真的还假的= =?刚刚从别的文章连过来看的!

那个小H还真厉害!跟马面交手...=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2-14 01:05 |
mn1212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头衔:不正常人类研究中心不正常人类研究中心
版主
级别: 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西洋占星
推文 x51 鲜花 x42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放在"科幻、雳异、鬼话连篇 "这区...
恩..文章果然诡异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2-15 12:17 |
yesh2yes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恩恩....话是不能乱说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2-15 15:49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795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