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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行][分享] 《现世报律例》是上天治世之严律重典,众人必须加倍警觉与防范
  一般由仙佛降着之鸾书除了阐理说法,亦有劝告世人向善之苦口婆心,除此之外,现世报律例更是明令宣布贯彻执行,因此,世人应当心存危机感才是。这就好像当初政府对于骑机车戴安全帽,顶多只是宣导,众人却是爱理不理,我行我素,但是自从发布政令贯彻施行之后,若不遵守法规戴安全帽,就只有等着被罚款惩处,后来果然收到风行草偃之成效,大家渐渐守法遵行。安全帽之事小,但是现世报之施行谴罚却不可轻忽,因为这是一部治世之重典。
  现世报律例针对善恶之计算,《补叙现世报律例》书中明示,日常间实行一利他之事,记为一好事,十好事即一善,十善即一德;事有大小,攸关转运消灾植福之资粮大小;至诚而行,习惯于自然,有加倍登记之机。另外,关于所犯罪过之登注,例如日常间无心之损伤于他人,记为一小恶,亦以十进位累进;又例如有心付诸行为致他人受损,记为一中恶;杀人强盗等等,悉为大恶。同一事件持续犯行,可连续且加倍登注;起心动念于恶,虽未实际行动,已登注一小恶,此念不消,持续且倍数累进登注,切宜戒慎之。登记满十中恶,即生血光意外灾晦等,十大恶不出三年,凶星必至! 文昌帝君于书后语中谈到:「列述监察标准,俾使众生有所了知,免除天律剧变之后误触新法。本书之着业已告竣,虽未如天律旧版规格如《玉历宝钞》及《功过格》等一事、一罪列述清楚,但吾将新律所本之依据,辅以今时所发生事件加以对照及标注;并以昊天新律主要精神所在,加以阐述而成书。所愿者,乃众生阅书之际不生教条式之书目而厌烦、而囫囵,甚至失之交臂;一旦误触新法,悔之莫及,大失 昊天仁悯之念!」
  旧版现世报(附注)与新律例略作比较,旧制除了削纪减寿之外,尚非轻易降下祸端,至于新律例,采用三层进位之累计方式,犯罪达标就降下祸患灾晦以为惩诫,比起旧制似乎更快速降临灾谴而严格。举例来说,假设吃不完的食物直接往垃圾桶里丢,记为一小过,某人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经常如此,约略估计,三年累积下来差不多超过一千次,换算之后已经累计达十大恶的标准,根据书中所示,犯满十大恶不出三年灾星必至,也就是说,一个经常丢弃食物的人,在现世报律例颁行之后,可能六年内就会遭遇重大劫祸之惩处,比起现世报对于暴殄天物之旧制施罚(附注),以减寿为主,又比起以往隔世报或宿世报,由于机缘不聚,可能一辈子都不会遭受相关报应,必须等死后冥司判罚或未来世获致贫饿或饥荒等等之恶果,方受果报。
  再举例来说,讨债集团进行暴力讨债欧打凌辱受害者,或者诈骗集团实行诈骗手法得手,假设记为一中恶,某人平均一个月犯行一次,累计大约一年就已经达到十中恶,根据律例,即受血光或意外等灾祸之施惩,对于遭受伤害的被害者而言,犹如有冤得伸,多少亦抚慰其心,有助于减轻地方上怨戾之气的累积凝聚,相较于现世报旧规,惩罚更为快速。往昔对于这般恶霸之徒,平民百姓多是敢怒不敢言或者积郁难消,只能见其逍遥法外,不知何时才能绳之以法,如今令其快速遭受惩恶条例之施罚,彰显公理之正义,可让众人更相信因果报应之真实非虚,并且增长改恶向善之决心。
  观世音菩萨于《因果病象印证之新注解》第六篇告诉我们:「所谓『功德解』是何功德?解何灾事?在旧律中确有对治,但是新律已是以标准程度,如:大善德化大凶灾,小善事化小灾晦。因而众生只要记取此一原则,当可助益道程顺遂。附注:功德者,三布施悉皆是;更可广泛针对旧律及因应新律。」观世音菩萨另于第一篇提到:「现世报律例主要精神,乃在霹雳手段行雷霆之严律,以惩顽恶,…往昔隔世报之讨报,在受报者而言,尚有缓冲,并能先有警讯,俾得忏悔化解;但是现世报则无此契机!因为「现世报」必定属于重业,一旦达到施惩标准,雷霆谴罚即至!」于第四、五篇亦提及:「今时天律改为现世报,若恶行之业债抵触现世严律,则其报象雷霆立至,恐已无往昔隔世报犹有缓冲及诚忏化解之机。」由此可知,一旦属于「重业缘熟」,有时候甚难有转寰的余地,尤其是现世报之施惩,更是如此。因此,平日应当勤行于修积善德以抵销业障,并且正信于因果报应之道理,经常自我检讨反省,一旦遭逢拂逆之事则更该加倍自我审察,不该总是以倒楣或运气不好搪塞,或者只知怨天尤人,而错失了可以藉此有所警惕进而改革过失且趋吉避凶的机会。同样的,当福报彰显之时,譬如抽中乐透彩,不该总认为是自己运气好或者老天爷特别眷顾,而应该细思其因果脉络,福显即是善功善业所转化而成的福运或福气,有此思悟则更能勤修善行而懂得以福养福,可使未来之命运长保安泰与祥和,不致于乐极生悲。况且平时勤于修功培德,必然有助于化解或避免夙累恶业之成熟,使灾祸消减于无形。
  天律实行现世报已久,但是旧制并无新律例那般简明严速的律例规制与审判法则,虽然早已经加速加重讨报,但是世人往往视而不察,或者半信半疑,不信因果者大有人在。如今现世报律例颁行,颁降新律例,除了让众生有更清楚易懂之法则可以遵循,降谴更为迅速,亦表示上天不会宽缓,没有模糊地带,只要触犯达标,立刻依照律例规则降惩严办。虽然不一定风声鹤唳,但是已经让人心惊胆跳。《因果病象印证之新着解》第二篇提及:「因为天律改为现世报,因此加速;并且由繁入简,已不再由冥司审断而后隔世、甚或数世始报)由于因果架构加入此一律例之催化,因而「动力加速、果报加重」,此即为现今众生需有明悟其变动之处。…」
  上天依照现世报律例施行赏善与罚恶之后,对于平时精进修善之人来说,如沐春风,倍感福增,但是对于平日造恶不断之人来说,比起过去安逸时期,难免倍感惊骇。不管是否有缘得见现世报律例内容,任何人在遭逢灾患之时,只要还不是非常严重的灾祸,若能够心生警觉而自我检讨反省日常之一言一行,持以真诚忏悔之心念,灾患较易有趋缓之机出现,这时若再能决定洗心革面且坚定实行,并且力行诸善与积功培德,如此定然可以使祸患减轻,转危为安。《因果病象印证之新注解》第四章提到:「…时时存心行善,时时忏悔夙昔所造诸恶业,如此可消弭夙世因果之缘熟,更可不触现世报律例。众生勉之!」由此可知,关键在于忏悔与造善,而且平日就要培养,否则临时抱佛脚会有资粮困乏的问题,恐怕未及弥罪即已遭惩罚。
  我们日常间常有诸多恶习,虽然只是小过,勿以恶小而为之,因为积沙可成塔,若累积小恶成为大恶,触犯现世报律例而遭受重罚,并非不可能;因此,即使仅是小事,亦不可轻忽而纵容,当宜努力自我检视。再且,现世报律例之颁行,按照三层进位之计算以及迅速施惩,必然给予尘世一番整顿,短时间内或许尚未能改换清新气象,但对于造恶不止与恃恶猖狂之人,绝对是一记当头棒喝,严格扫荡而不宽待,只要触标即予以痛惩,若尚有悔悟之机,即当速醒,真诚忏悔以祈求远离祸患,就怕是遭受重惩而难有转寰余地,徒叹欷嘘。
  假若社会上充斥着造恶之徒,则更容易凝聚成共业灾厄,引动众生之共恶浩劫,致使未来世道可能倍加风险。相反而言,众人若能有此警惕,以作未雨绸缪之警觉,而成下定决心革改之动力,奉行谨遵,改过迁善,那么诚如拱衡杂志三百一十二期 太上道祖所开示:「虽曰:严律。然则末法时期,治魔氛之乱世,乃有关皇之严律。天律(律法),尽在保护善良,因此众生依律谨行,则人间何啻净土,实无需耽虑…」也就是说,现世报律例是要保护良善以及惩罚作恶之徒之用,并不是要制造恐慌,况且上天有好生之德,总愿世间百姓咸能沐浴于平安祥和之境地。倒是,自助天助,还得世人努力自觉自醒才行。
  地藏王菩萨于《现世报律例》序文中提到:「虽然霹雳手段有失仁厚,但非天意不悯,治乱世用重典!因而际此末法,天降宝书,实为先仁厚、而后霹雳手段使出。」由此可知,现世报新律例之施行,已经开始在你我周遭启动执行,因此日常间之行为举止,当宜严加防范,战战兢兢,加倍警惕于心才是。有关现世报律例,可以详研《现世报律例》、《补叙现世报律例》、《因果病象印证之新注解》三本鸾书。

  附注:撷录于天律圣典中,现世报旧制之片段。原序,「夫冥加之刑,身受而世未之见也。转世加之报,身受之而自身且昧矣!世尤未之知也,未之见,未之知,则以为无。故施之以速报、现报、显报烈报、以征之,夫何无之之云乎?」解释:地狱之刑罚在世时看不到,转世之苦报彼时亦迷昧不知是受报而且现在更不知道未来转世之苦果,因此误以为没有因果报应,故天律施以速报、现世报、明显惨烈苦报,使清楚看见恶果之报,这样还会说没有因果报应吗?
  卷四第十二,侵人所爱,…以上诸条,小者以直记过,十钱一过,千钱一罪,十罪夺寿禄一算。大者一事夺三算。甚者一事夺一纪,或属妻子人口,或致伤人性命者,立降灾祸,罪对之外,仍令填还。 
  卷二第十,其以语言害人者,分其误事与否?有无性命,而定其轻重。…其损人事者。一言一大过,十过一大罪,一罪折一算,十罪一纪。
  卷五第十三,暴殄,…以上诸条,贱用天财,暴殄天物之罪,计其分定日用之外,以直妄用之数,满五十罪夺一算,百罪三算,因其过犯,定其等差。男化女质,女化畜类,得转人身者,皆困阨饥寒,拖衣落食,罪重者轮转四生,形汇如其所造作。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凯擘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21-03-09 1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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