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家民间厂商办理巡回拖救服务,服务对象以小客、货车辆为主。
服务时间:全天候二十四小时。 二、注意事项:
特约拖救车车身为黄色,并喷有「高速公路局特约拖救车」字样,前挡风玻璃贴有识别证,拖救人员均穿着所属公司制服并佩戴拖救服务工作证。
拖救前请先索阅三联单,拖救后索取三联单及发票。 三、收费方式:采统一收费价格,收费项目有下列两项:
车辆拖救费:拖救里程在十公里以内者,收基本费1,500元,超出一公里,每公里加收50元。 事故现场作业费:依事故严重性分别收取新台币900元或1,800元,轻微事故不收取此项费用。 四、查询管道: 如有超收费用及其他不法行为或有任何疑问时,请记明拖救车编号、车号、公司名称、发生时间、地点,向下列单位查询或检举。 国道高速公路局:
北区工程处 - 电话:(02)27936555转2218 辖区:国道一号:基隆端至新竹系统交流道。 辖区:国道二号:全线。 辖区:国道三号:基金交流道至香山交流道。 辖区:国道三甲:全线。 辖区:国道五号:通车路段。
中区工程处 - 电话:(04)22529181转2202 辖区:国道一号:新竹系统交流道至大林交流道。 辖区:国道三号:香山交流道至古坑系统交流道。 辖区:国道四号:全线。
南区工程处 - 电话:(06)2363201转2303 辖区:国道一号:大林交流道至高雄端。 辖区:国道三号:古坑系统交流道至林边端。 辖区:国道八号:全线。 辖区:国道十号:全线。 五、国道高速公路车辆拖救服务承办厂商一览表
http://www.freeway.gov.tw/02_04_02.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