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下面是引用 kai709 于 2014-03-27 20:59 发表的 : 1.不听「立法院」要求离开,触犯刑法侵入住宅罪。2.若破坏玻璃门、桌椅等公物,触犯刑法毁损公物罪。3.首谋者也可能触犯刑法煽惑他人犯罪、公然聚众妨害公务、毁损公物罪、侵入住宅罪与文化资产保存法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