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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kai709 於 2014-02-05 19:28 發表的 : 候選人所獲得的第一偏好選票加上第二偏好選票的總和超過當選基數時,即宣告當選。 若仍未達到應選名額,則將獲得第一偏好選票最少的候選人刪除,將其選票中的第二偏好分配給未當選人。直到議席分配完畢為止。
下面是引用 we0935op 於 2014-02-27 11:33 發表的 : 我來解釋一下~"未達到應選名額" 簡單來說就是當選必須超過[當選基數]的門檻...就能當選~ 當第一輪選票出現~全部達到當選基數的候選人.為當選人..就能補滿應選名額.. 如果第一輪~應選名額多於[當選人數]..就代表沒辦法補滿應選名額 接下來就把第一偏好選票最少的候選人刪除將其選票中的第二偏好分配給未當選人。直到議席分配完畢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