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3399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davidd4081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6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討論] 法律行為vs非法律行為 原始取得vs繼受取得
偶而發現以往的說明仍有人提出疑問,特此提出補充與供各方討論


2009.5.5  pinkrabbit原題

請問下列何者為基於法律行為而繼受取得動產質權?
A.繼承取得
B.時效取得
C.法定質權之取得
D.動產質權與其所擔保之債權一併讓與

答案是D,是因為「讓與」為繼受取得

B為非法律行為而且是原始取得

AC為非法律行為而且為繼受取得

1.請問這樣分析對嗎??

2.非法律行為請問是否等同於事實行為??


3.是不是原始取得都是非法律行為呢??


2009.5.6 davidd4081回覆

在討論法律行為與非法律行為時,需從所有的『人的活動』開始分類,最廣泛的是A階層『社會生活事實』

從A階層『社會生活事實』往下則分『法律事實』與『非法律事實』兩個B階層

從B階層『法律事實』往下則分『行為事實』與『非行為事實』兩個C階層

從C階層『行為事實』往下則分『適法行為』與『不法行為』兩個D階層

從D階層『適法行為』往下則分『表示行為』與『非表示行為』兩個E階層

從E階層『表示行為』往下則分『法律行為』與『準法律行為』兩個F階層

其中,E階層『非表示行為』就是『事實行為』

所以第二個問題:非法律行為請問是否等同於事實行為??

答案應該是『否定的』。


2009.6.25 davidd4081回覆

小弟再次說明:

在討論法律行為與非法律行為時,需從所有的『人的活動』開始分類,最廣泛的是第一階層『社會生活事實』,所有與人的活動有關的事項都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8-21 13:46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106511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