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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nes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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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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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 關於民法期間問題
民國八十七年七月十九日(星期一)起十日,此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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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5-23 21:53 |
臺灣省長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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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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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第 120 條            

以時定期間者,即時起算。
以日、星期、月或年定期間者,其始日不算入。


這是文意上為求通順的表達,依正常之理民法期間的起算,本來就有ㄧ始日和末日為計算依據;有時候別太鑽研題目無關緊要的用字,

有了『起』字,句子描述會更順暢。要不然就會成為『民國八十七年七月十九日十日』,這樣不會覺得奇怪?


話說開頭的『自』之有無對題句的判讀也沒有影響就是,問題的考點是在始日是否算入。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碩網網路娛樂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5-23 23:50 |
shl6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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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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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同台灣省長大 +1
應該只是讓句子順暢
法規已明文始日不算入
除契約內已訂明 起日和終止日 以私法自治精神 兩方同意即可
若是走法定程序者 即依法律規定 始日不算入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05-25 1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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