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304 个阅读者
命理服务》 数位论命馆 | 免费排盘 | 星侨易学 | 五术书籍 | 线上论命 | 影音论命 | 八字命书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数 | 周公解梦 | fackbook 粉丝专页 |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TheStarChild 手机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7 鲜花 x73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哈啦] 请问我这样有错吗?
我高中的时候,我认识了一个人,他人非常善良,却常常被欺负
就因为他与别人发生了点误解,所以常常被人欺负,但是他又不追究
只会每天躲在角落难过,老实说我最讨厌这种懦弱的人,也最恨欺善怕恶的"小辈"
简直是丢了坏人的脸,我虽然不是个好人,但是我至少不喜欢欺负弱小,我还会
帮助他们,因为我讨厌懦弱的人,所以我决定激发他心里的恨,人性本恶
这是古有名言,所以我用了宗教的形式灌输他很多观念,之后我终于成功的
让他清醒过来,他终于打了那些欺负他的人,虽然那个人被记过了,但是我看到
他被记过的时候是笑的,那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笑容,我知道骗人是不对的?
难道要像佛教说的忍让才是对的吗?所以我用宗教的方式让他觉得自己的行为是对的
让他觉得报仇不是错事,难道这不算是功德一件吗?被欺负的人不用再被欺负????
难道佛可以帮助那个人报仇???


少女诚可贵,少妇价更高,若有富婆在,二者皆可抛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宽频通讯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7-15 16:36 |
ylstaringl 手机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特殊贡献奖 特殊贡献奖-2
头衔:八宫旋斡天为体八宫旋斡天为体
版主
级别: 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孔明神数解签, 手面相
推文 x2613 鲜花 x974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宗教的形式灌输他很多观念 ?
用宗教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地理之法实与命、气数相符盖地有。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7-15 16:54 |
是泰 手机 会员卡 葫芦墩家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优秀管理员勋章
头衔:阿泰朝山如是也阿泰朝山如是也
版主
级别: 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紫微斗数, 易经占卜, 五术哈啦
推文 x41 鲜花 x174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想:佛教追求的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一事多占乱爻象,预见不准费周章
取临未臻隔日晴,妄测忌卜渎卦威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7-19 19:14 |
ylstaringl 手机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社区建设奖 特殊贡献奖 特殊贡献奖-2
头衔:八宫旋斡天为体八宫旋斡天为体
版主
级别: 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孔明神数解签, 手面相
推文 x2613 鲜花 x974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下面是引用 是泰 于 2011-07-19 19:14 发表的 : 1,6762443
我想:佛教追求的应该是智慧和福报
识时务者为俊杰 明哲保身
了解 ..................!
善于待人处事是智慧;受人善待、事事称心如意则是福报。
如果一个人能够将认识的及不认识的人集合在一起工作、在一起生活,自己虽然有钱,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地理之法实与命、气数相符盖地有。
献花 x1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7-19 20:37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7291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