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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13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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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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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擅自散佈別人的露點自拍照 犯甚麼法
某甲向某乙買了電腦,某甲在網路上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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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6-07 19:29 |
shl6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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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違反禁止規定
理由是立法委員認為要罰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6-08 15:44 |
eric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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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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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答如下,請參考就好表情
甲不成立刑法358無故侵入他人電腦罪 ,因甲已依買賣契約取得電腦 ,並非他人電腦 ,故不該當
甲不成立刑法359無故取得他人電磁紀錄罪 ,理由同上
甲不成立刑法235散佈猥褻物品罪 ,甲散佈乙之裸照於網路 ,已足使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 ,但猥褻係不確定法律概念 ,依大法官釋字617號解釋 ,所謂猥褻,指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其內容可與性器官、性行為及性文化之描繪與論述聯結,且須以引起普通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而侵害性的道德感情,有礙於社會風化者 ,題目並未明示乙之性別 ,亦未明示其裸照是否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 ,依罪疑唯輕 ,應認其無罪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6-08 16:58 |
shl6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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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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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可能不成立刑法358無故侵入他人電腦罪 ,因甲已依買賣契約取得電腦 ,並非他人電腦 ,故不該當
依提示某乙之漏點照郵件未有密碼,甲可能不成立刑法359無故取得他人電磁紀錄罪 ,理由同上
甲成立刑法235散佈猥褻物品罪 ,甲散佈乙之裸照於網路 ,已足使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 ,但猥褻係不確定法律概念 ,依大法官釋字617號解釋 ,所謂猥褻,指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性慾,其內容可與性器官、性行為及性文化之描繪與論述聯結,且須以引起普通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而侵害性的道德感情,有礙於社會風化者 ,題目依社會通念露點已足使一般人共聞共見並達使人厭惡,依罪疑唯輕 ,應認該當本罪構成要件具違法性 有責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6-08 2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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