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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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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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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想請問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2第二項:總統發布行政院院長與依憲法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及解散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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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5-25 14:34 |
sudehui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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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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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總統發布檢察總長之任免命令時是否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
→不須行政院長之副署!

憲法增修條文§2第二項:總統發布行政院院長與「依憲法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及解散立法院之命令,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不適用憲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


「通過理想家庭,實現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從你我開始」

【完全侍奉彌賽亞,建設地上天國】

                統一教敬上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1-05-25 18:11 |
susan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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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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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總長是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所以不需行政院長副署,任期4年,不得連任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5-25 19:48 |
vivi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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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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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檢察總長任免的法源依據是法院組織法又不是憲法
所以才 表情 表情


獻花 x1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5-26 1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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