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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eric0606 於 2011-02-05 16:34 發表的 刑法主觀要素問題: 甲以種菜出售為業,於其所種之菜噴灑農藥之翌日,即將其採收,持之赴市場販賣,顧客乙買回家烹煮食之,中毒死亡,甲應否負刑責?本題之甲客觀要素皆該當固無疑義 ,惟甲之主觀應論以未必故意或有認識過失 ,請幫忙解惑吧!! 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