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939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ming158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法学大意问题
社团决议,属于下列何种行为?
事实行为 法律行为 准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2010-11-17 23:58 |
kai709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版主
级别: 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国考&法律
推文 x32 鲜花 x26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社团决议乃是由社团成员透过其意思表示,并且依该意思表示之内容而发生一定法律上的效果,故属于法律行为. 表情


积极的人像太阳,照到那里那里亮;消极的人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
每天开始写国考日记即读书进度, 以先求有,再求好的理念进行国考之路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10-11-18 00:52 |
ming158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不好意思吼~~~依该意思表示之内容而发生一定法律上的效果<<<<<<<<<<请问有例子吗???   光看法条如您所述一般~~~~不过小弟我还是不大明白~~~~为何可以有法律上的效果呢????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2010-11-18 11:18 |
davidd4081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6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法律行为这概念在英美法系的国家没有,只有德国有,我们承继了这个概念。

法律行为的意义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因意思表示而发生一定私法效果的法律事实。

假设某甲要卖房子给某乙,这是一个要约,而乙同意,就是承诺,那这个要约就是意思表示,甲表现出内心的意思,而相应甲的表示,法律赋予其效果,承诺也是意思表示,意思合意(两个意思合致就是合意))就产生契约即所谓法律行为,所以它是由意思表示而产生一定私法效果的行为。

法律行为的构成大概有这几种情形:
第一种情况是只有一个意思表示就可以构成法律行为的,像是“我不买了! ”“我被骗了!" 这种解除权、撤销权的行使,只要当事人对另一个当事人说,马上发生效果,这就是法律行为。
还有是需要两个意思表示的,譬如我们刚讲的要约和承诺而成立一个契约。

而有时候是意思表示加上其它事实,才会变成法律行为,比如说在物权行为上要再加上交付,如移转时的物权契约要有一个物权的合意,加上交付或登记(事实),像是甲要把土地卖给乙,不只甲乙两个都要同意,还要加上把土地登记给乙这个法律事实,才构成物权(所有权移转)的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是个抽象的概念,他涵盖所有的契约,诸如承揽、保证、合会、赠与契约都是法律行为,抵押权的设定也是法律行为,所以法律行为是这么一个上位的概念。

本题目内容也是法律行为。


以上浅见,请参考!!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11-18 15:02 |
ming158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感谢您这么精辟的见解与解析~~~~让小弟终于豁然开朗了~~~^^感恩!!!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凯擘 | Posted:2010-11-18 23:28 |
皇甫珑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thanks 3F brother ans ,wonderful, plus..........


yamasaki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1-03-15 14:20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8718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