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死掙扎的答題秘訣!!
法律千萬條,要用自己喬..
雖然說不是正面的用語..
但是,從這句話可以看出一些涵義。
想法可以人人不同,用法可以人人不同,但是最後就是要看你怎麼組織出一套最符合正義或最佳利益的答案,這也是為什麼出題老師多多少少總會出一些似是而非或沒有標準答案的題目,因為他就是要看你是怎麼想、你會怎麼用~!
會想、會運用者得高分,以後錄取後也就較不會出包,完成老師為國舉才的使命。
所以,重點來了,學習法律就是要從根本看起,學習它的法理、學習他的本質、學習它的用法,而絕對不是學習怎麼把它背起來。法條這麼多,大家都一樣,一定是忘了又背,背了又忘。
舉實例:
假離婚辦調職 再婚老婆卻換人
http://tw.video.news.yahoo.com/vi...58039/21905392從這可以看出兩個重點,第一就是夫妻關係中的離婚(結婚也是),其本質在於"
不違背當事人的真意",否則縱使事發當時有效,東窗事發後還是會被認定為無效。第二,就是近年來的修法重點,注重後段婚姻當事人的"
善意信賴保護"。只要此兩者法理皆存在且為案件的重點,不管是否會因此觸犯刑事法系統中的重婚罪,兩段婚姻皆成立。
從此案例也可得知,
民事法的法理運用不會被刑事法理所箝制住(反之亦然)。解題時,如果確切法條無法掌握運用,但只要能掌握題目本意,雖然針對題目畫了不少唬爛,但是只要最後的結果符合最佳結果(例如關於孩子的監護權不管怎麼唬爛最後都是要以孩子的利益為最高指導原則;夫妻間的關係則逐漸以平等觀念為考量中心),分數應仍不至於太差。
這也就是我本人為何愛用討論的方式與大家互相學習(當然我的功力還太蔡),整天開一些專欄或討論區(甚至個人的部落格),而不用背誦式的學習。背誦式學習在申論題的3、4等考試,我想,絕大多數人最後都難以獲得高分,甚至連題目原義或陷阱都看不出來。
以上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