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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nda1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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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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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x0
[求助] 法绪问题!!

甲将乙暂放的脚踏车卖给丙    且未经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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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9-08 23:07 |
NIM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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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民法第118条I,无权利人对权利标的物所为处分,经有权利人承认始生效力.

其中s118"处分"仅包含物权行为,即必须有权利人之同意方为有效而不包含买卖契约,

本题中仅问买卖契约,而买卖契约属于负担行为,不以处分人(甲)具有处分权为必要,

因此,不论甲是否具有处分权甲丙之间买卖契约皆属有效,但是物权契约则效力未定.

另外,如果乙事后得知此事,不同意甲丙间之交易,且丙若为善意第三人依据s948,s801丙则

可主张善意取得脚踏车所有权.


献花 x3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09-09 07:18 |
p5961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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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行为应该要切成2个部分来看会比较清楚~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的部分要分开探讨


自我觉察~自省忏悔
往昔所造诸恶业皆由无始贪嗔痴
从身语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忏悔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行政院研考会 | Posted:2010-09-20 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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