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法务部来函解释,(我忘了)
二.何为犯最轻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累犯
1.初犯为轻罪,而累犯为5年以上之重罪者
2.初犯为重罪,而累犯为5年以上之重罪者
三.于假释期间,受徒刑之执行完毕,或一部之执行而赦免后,五年以内故意再犯最轻本刑为五年
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
1.也就是说第二点所言1及2之行为人在于假释期间,受徒刑之执行完毕,或一部之执行而赦免后,五年以内故意再犯最轻本刑为五年
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
四.结论:重点在于第二点,何为犯最轻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累犯,初次犯罪为5年以上或以下皆可,
但累犯时(即5年以内再犯有期徒刑者),须犯5年以上之罪者,才合乎犯最轻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累犯
第三犯须于第三点之期问内再犯5年以上之罪,才不得假释,如为5年以下之罪,第三犯仍可假释
例如:
1.甲犯窃盗罪,关7个月出狱后,
2.5年以内再犯强盗罪,关了5年后假释出狱,
3.于假释期间或受徒刑之执行完毕,或一部之执行而赦免后,五年以内再犯强盗罪或杀人罪(5年以上之罪)
4.甲为(重罪累犯中之重罪累犯),故不得再假释,若甲第三犯为5年以下之轻罪,甲第三犯仍可假释
知知为知知,不知为不知,是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