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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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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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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 x0
[民法]文意解釋--保全
請問民法二四四條的內容

1、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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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8-04 23:18 |
daphne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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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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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如下,僅供參考:

1. 無償行為:
甲欠乙500萬不還錢,甲還將自己名下的一棟別墅贈與好友丙,除此,甲別無其它的財產足以清償債務,
此時可認為債務人甲的行為係屬有害及債權,債權人乙可以聲請法院撤銷該無償行為。

2. 有償行為:
甲欠乙500萬不還錢,甲還將自己名下的一棟別墅,以賤價100萬賣給好友丙(甲丙都是惡意,知道這樣做會損害乙的債權),
而甲除了這間別墅外,別無其它的財產足以清償債務,
此時可認為債務人甲的行為係屬有害及債權,債權人乙可以聲請法院撤銷該甲丙間別墅的買賣契約及移轉該別墅的所有權行為。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凱擘 | Posted:2010-08-05 12:42 |
皇甫瓏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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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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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your ans my sister,push........


yamasaki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教育部 | Posted:2011-03-18 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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